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也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近日,中办印发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1
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中办:全面从严治党!有这些情形会被追责](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2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中办:全面从严治党!有这些情形会被追责](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3
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4
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5
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