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走在省市乃至全国前列

确保“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走在省市乃至全国前列

星沙时报讯(记者 罗展)4月29日上午,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作林主持召开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县领导杨应龙、肖尚武、喻名团、毛葵、黄泽红、彭正球参加。

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目前注册地在长沙县且在县住建局备案登记的建筑企业共有371家,截至2月份,全县共有在建项目227个。《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将从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筑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等五个方面促进行业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指出,实施《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的实施意见》能促进建筑业发展,为当地经济作出更大贡献。会议要求司法部门要对文件内容严格把关,住建部门要牵头组织专门班子来落实该项文件精神,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进更多企业来县发展。文件出台后,要一季度、半年度进行汇总,全年进行回头看,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确保实施后真正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得有成果。政府督查室要抓好督查,确保文件出台有进展成效。

会议研究审议了《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据介绍,目前,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代拟《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本方案自2020年5月1日起实行,全县所有房地产项目纳入规范管理范围,从源头抓起,要求所有项目在新供土地及预售批准时,明确“交房即交证”工作,通过制度约束,督促开发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给予明确交房时间及交证期限,行政部门积极履行行业监督、审批、引导、督促职能,科学、合理审批房地产项目,确保“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且试行一年时间。会议指出,长沙县在落实省市改革文件精神上是积极主动的,且试点有成效。会议要求,在总结经验前提下,尽快在全县推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积极的经济效应,间接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平稳增长,增加财政税收,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前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局做了很有意义的试点和调研,会议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该项工作的推进,合理调配好办公场地,增加工作人员。要加强宣传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晓该项政策。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走在省市乃至全国前列,确保改革能真正增强群众获得感。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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