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會法司委通過N號房防治法,擬將性同意年齡提高至16歲

4月29日,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法司委)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了《Telegram “N號房”事件防治法》,包括將未成年性自主決定權從13週歲提高到16週歲等內容。

據韓聯社4月29日報道,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法司委)當天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了《Telegram “N號房”事件防治法》,其中包括《關於性暴力犯罪處罰的特例法修訂案》《刑法修正案》《關於限制犯罪收益隱匿的規定及處罰的法律修訂案》等。委員會通過的法案將提交到國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

據報道,目前韓國現行法律中,僅對發佈、銷售、租賃及提供非法的性影像的行為進行處罰,修訂案獲得通過後,將對於持有非法性影像的人進行處罰。《性暴力處罰法修正案》規定,持有、購買、儲存或收看非法性拍攝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7.5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受本次“N號房”事件影響,還新設了相關條款,對利用可能引起性羞恥心的性影像威脅他人的犯罪者加以懲罰。拍攝並威脅他人者將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其中存在強迫行為者將處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

韓國刑法中擁有自我決定權年齡為13週歲,據KBS新聞報道,韓國普遍認為13歲以下為不能行使性自主決定權的年齡。此次在《刑法修正案》中將未成年性自主決定權從13週歲提高到16週歲,擴大了保護範圍。即與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均視為強姦。對於新增的擴大範圍,即強姦受害未成年人年齡在13歲以上16歲以下的情況,只對年齡在19歲以上強姦者進行處罰。

修正案還規定,計劃、實施強姦罪者將以預備、陰謀罪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不僅是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性暴力犯罪,單純性犯罪者也應成為身份公開對象。

《關於限制犯罪收益隱匿的規定及處罰的法律修訂案》中提到,將對調查機關在性剝削影像交易等方面對加害者的犯罪事實或個別犯罪和犯罪收益之間的關聯性的舉證責任放寬,以此促進犯罪收益回收。

韓媒3月曝光了一系列網絡性犯罪事件,統稱“N號房”案。從2018年開始,以趙主彬為首的多名犯罪者,通過服裝模特兼職等為誘餌吸引年輕女性,哄騙她們上傳裸體照或不雅視頻。然後以此為由進行威脅,拍攝性剝削視頻,並在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上的聊天室內共享,供付費會員觀看或下載。截至3月23日,警方共調查發現74名女性受害者,包括16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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