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近年来,香港小姐大赛虽一再遭到吐槽,但港姐评选依旧是香港人的选美盛事。今年,陈百祥再次担当港姐司仪。并于不久前,携妻子一起出席慈善晚会。在晚会上,他笑着说:“后悔早结婚,以我一表人才应该会有挺多女朋友的”。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是对40年的婚姻生活感到厌倦了吗?没想到,他接着说:“其实我怎么会多女朋友,秀姑(黄杏秀)不是人,她是仙女下凡跟了我”。其实,早在许久之前,他就说过类似的话:“我一生的幸福,竟然是这样的女人嫁给了我。她不是人,她是仙女下凡”。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结婚40年,见过太多绝色的陈百祥依旧对妻子赞叹连连,他的妻子黄杏秀,究竟是怎样的奇女子?

黄杏秀,自从结婚后,早已隐退多年,如今她身上的标签,更多的是陈百祥的太太。然而,在她年轻时,也是香港影坛叱咤风云的存在,被誉为“香港影视古装第一美女”,大家都亲切的称她“红姑”。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76年,黄秀杏同时被大学和TVB艺人训练班录取,为了演员的梦想,几经抉择后,她选择了艺人道路。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就在训练班脱颖而出。

TVB高层盛赞她的美丽:“这小妮子五官柔美、外形娇小,讲话温文尔雅,古装扮相尤其灵动、有气质,而且她还有舞蹈功底,拳脚动作刚柔并济,简直是演古装侠女的一流人选。”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不愧是在娱乐圈浸淫了多年的存在,眼光真的很毒。受到TVB力捧的黄杏秀,只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成为和赵雅芝、郑裕玲并称的花旦。

当然,她取得这样的成绩,不可否认有外貌、气质的因素,但她自身不断对演技的磨炼更加重要。《十三妹》中,她是俏皮勇敢的女主-十三妹,连翁美玲都给她当配角。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楚留香》、《陆小凤》、《绝代双骄》、《一剑震神州》等,她饰演了众多侠女的角色,侠女形象深入人心。真正奠定了古装第一侠女地位的是《天龙八部》。在剧中,她一人分饰两角,将温婉贤淑的阿朱和活泼可爱的钟灵,两个不同的形象,演绎的入木三分。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大家都知道,拍打戏伤人,何况是她这样不用替身、白天黑夜的拍戏。在拍摄《十三妹》时,她被医生诊断,可能是患了腹膜炎,建议立刻入院接受治疗。然而,剧组已经开机,女主不在一天,就耽误巨大成本。 为此,她只能一边吃药,一边拍戏。

就这样,戏拍完了,她也落下了病根,输卵管和子宫都受到感染。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最当红的时候,却在79年,突然宣布和陈百祥结婚,并逐渐息影。有人说,黄杏秀和陈百祥的婚姻,是一个当红女星爱上十八线“小混混”的故事,并一再强调是“女强男弱”,黄杏秀是下嫁。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但在喵喵看来,两人的结合,更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平等爱情。尽管,那时在影坛,陈百祥还只是一个18线小配角。但他和兄弟们组建的乐队“失败者”早已响彻香港,连谭咏麟都只能屈居他之下,当第二主唱。喜欢折腾的陈百祥,在70年代,就抓住机会,创建多家制衣厂,身家过千万。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两人爱情最难得的是,患难与共、风雨同舟。大家都知道,陈百祥在商场曾屡屡失败,工厂破产、投资失败、欠债几千万等等。幸运的是,靠着不服输、不怕死的精神,陈百祥挺了过来,至今他和海盗做生意的故事,仍让人渐渐乐道。

这其中,他最感谢的就是黄秀杏。在他在外奔波忙碌的时候,黄秀杏照顾公婆,打造了一个安心的大后方。并拿出自己的钱,鼓励他东山再起,度过劫波后,陈百祥笑着说:“靠老婆养也挺好的”。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因为不能生子,黄杏秀一直对老公心怀愧疚。陈百祥却安慰说:“要孩子干嘛?家里有他的弟弟在,给母亲抱孙子就行啦”。面对外界的猜测和质疑,如丁克、不能生子等等传闻。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陈百祥也总是以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回应说:“是我怕烦,我不想生,我又不会教,生出来干嘛?我喜欢过二人世界。”把所有的过错、原因揽到了自己身上。

直到后来的一次采访中,黄秀杏亲口说出原因,大家才突然理解陈百祥作为一个男人的担当。结婚40年,两人始终恩爱如初,一起出席活动,互相给对方整理衣装。

香港古装第一美女,因拍戏伤身40年无子,今老公说:老婆是仙女

婚姻这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管外界如何,只要两人彼此相爱,就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