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陕西高速恢复收费,有乱收费的打这些电话举报

4月30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告,经国务院同意,按照全国统一安排部署,

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根据通告,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进入入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ETC车辆在通行收费公路时,应确认ETC卡已插入电子标签(OBU)内,并从ETC专用车道进、出,在出口自动完成缴费;未安装OBU的车辆,从人工或混合车道进、出,在入口领取通行卡(即CPC卡),在出口用现金或移动支付缴费。

货车应通行货车车道,并接受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实现“一次行程、一张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在通行费收费标准方面,全省收费公路的客车收费标准及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货车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与暂停收费前相同。

经省政府批准,适当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方案,对合法装载的2、4、5类货车,在陕政函〔2019〕207号文件批准收费标准优惠10%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

,优惠后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可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官网,“陕西交通12122”微信公众号、“陕西12122”微信小程序,“陕西高速”今日头条号等渠道查询。

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自恢复收费起执行。之后将对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届时将另行公告。

同时,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可免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以及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继续享受免缴通行费政策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等特殊运输车辆应安装ETC,并提前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互联网预约通行。在出口收费站前往指定地点主动申请查验,未申请查验直接驶离的,不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免费政策。

未预约或已预约通行但发生扣费的ETC车辆,出口查验合格后,需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申请办理退费。未安装ETC的车辆,在过渡期内(2020年6月30日24时前)可通行人工或混合车道,在出口收费站主动申请查验,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免费政策。

过渡期结束后,未安装ETC的不再享受免费政策

特别提醒

通行混合车道,入口领取的CPC卡是通行高速公路重要凭证,请广大驾驶员妥善保管,丢失或损坏通行卡会影响出口正常通行和缴费。

请ETC用户在通行收费公路时,将ETC卡插入电子标签(OBU)内,否则将不能正常通行ETC车道。

我省ETC储值卡转换记账卡的最后期限延至2020年7月31日,请ETC储值卡用户尽快前往相关服务网点办理转卡业务。

ETC单卡用户(办理了ETC卡,但未安装电子标签)不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建议未安装OBU的单卡用户和未办理ETC的车主,尽快到ETC合作银行和高速公路ETC服务网点办理ETC、安装OBU,享受通行费打折优惠和不停车快捷服务。

通告中明确,对收费单位不按规定乱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监督电话如下:

029-8640235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6391364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9-87611703(陕西省财政厅)

029-8783212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029-88869488(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029-86522352(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29-83576010(西安华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912-2212555(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8604500(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7183014(陕西中交榆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3700555(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7229988(陕西黄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29-12328&12122(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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