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运河新村、东华锦园新进展!两项目预计2023年竣工

4月27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沧州大运河新村、东华锦园两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通过,项目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采用了国内较先进节能技术,选用的设计方案和节能措施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15和《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的要求。

大运河新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迎宾大道以西,银川路以北。项目总投资165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540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600.00平方米。该项目计划2020年2月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1月底竣工。

东华锦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大道西侧、永济路北侧。项目总投资606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190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655.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797.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58.32平方米。该项目计划2020年4月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3月底竣工。

节能审查意见全文如下: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运河区行政审批局、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

报来的由沧州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报告》和北京国宏英杰国际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报告》(国宏英杰咨询字〔2020〕0084号)收悉,经研究,审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沧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大运河新村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迎宾大道以西,银川路以北。项目总投资1650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8540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6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600.00平方米。

三、项目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采用了国内较先进节能技术,选用的设计方案和节能措施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15和《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的要求;建筑材料无淘汰落后产品,能源供应与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相适应,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和结构基本合理,项目外墙选用的保温技术是目前大力推广的建筑保温节能技术;主要耗能设备符合GB50336-2018、GB50555-2010、GB50034-2013、DB13(J)/T113-2015等国家能耗标准要求,选型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和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对照,没有采用淘汰的落后设备现象;取暖采用沧州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集中供暖,由迎宾大道就近接入一条供热管网,室内采暖系统采用地板辐射方式,热效率较高。在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前提下,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四、该项目计划2020年2月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1月底竣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920.35tce(当量值),新增能源消费总量为2512.18tce(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316.32万kWh,年用水量19.45万T,天然气用量23万m³/年,年用热量36702.72GJ。项目建成后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8.23kgce/㎡·a,能够满足运河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纳入运河区能耗增量指标管理之内。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年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及以上的,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深挖节能潜力,努力降低能耗。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27日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东华锦园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的由沧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华锦园项目节能报告》和河北佳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东华锦园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河北佳佰咨询字〔2020〕04004号)收悉,经研究,审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沧州市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东华锦园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区长芦大道西侧、永济路北侧。项目总投资6060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190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655.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797.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858.32平方米。

三、项目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采用了国内较先进节能技术,选用的设计方案和节能措施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15和《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的要求;建筑材料无淘汰落后产品,能源供应与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相适应,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和结构基本合理,项目外墙选用的保温技术是目前大力推广的建筑保温节能技术;主要耗能设备符合GB50336-2018、GB50555-2010、GB50034-2013、DB13(J)/T113-2015等国家能耗标准要求,选型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和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对照,没有采用淘汰的落后设备现象;取暖采用沧州昊天节能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集中供暖,由长芦大道就近接入一条供热管网,室内采暖系统采用地板辐射方式,热效率较高。在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前提下,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四、该项目计划2020年4月正式启动,预计2023年3月底竣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32.02tce(当量值),新增能源消费总量为2689.93tce(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514.73万kWh,年用水量10.96万T,天然气用量28.30万m³/年,年用热量22150.87GJ。项目建成后住宅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3.01kgce/㎡·a,商业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9.44kgce/㎡·a,配套公建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1.58kgce/㎡·a,能够满足新华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纳入新华区能耗增量指标管理之内。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年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10%及以上的,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深挖节能潜力,努力降低能耗。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沧州大运河新村、东华锦园新进展!两项目预计2023年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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