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對民辦學校延期或減免相關費用

本報訊(記者 程墨 通訊員 張黎磊 徐聲科)為應對疫情影響,切實解決民辦中小學(含幼兒園)當前面臨的突出困難,近日,湖北宜昌出臺十條措施,促進民辦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宜昌規定,民辦中小學租賃國有房產或集體資產辦學的,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租賃個人資產的,鼓勵資產所有者給予減免租金支持。2020年度為民辦中小學減免租金的單位和個人,可根據租金減免程度,申請本年度對應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困難減免。

對民辦中小學延期或減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學校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補繳,免收滯納金。

同時,宜昌還鼓勵各縣市區研究出臺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租金、水電氣、物業及貸款貼息等補貼政策等。

《中國教育報》2020年04月22日第3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