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司法局嘉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辖区居民杨某与张某签订了总房款为16万元的购房协议,并当场交付1万元定金。合同签订后,了解到张某的房子正在出租期间,承租人拒绝腾房,杨某和张某商议后,打算先将房屋过户给杨某,到房管局过户时发现,张某房屋并非单独所有,日久迁延双方因琐事产生的嫌隙却越来越深,杨某不想再为这事纠缠下去了,想解除合同,可是张某告诉杨某不买房子是违约行为,按照定金法则,不退还预先收取的1万元定金,杨某着急上火,申请司法所调解解决纠纷。

嘉峪关市司法局嘉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工作人员找张某了解情况,听到张某满口义愤之词,工作人员面对牢骚和怨愤耐心劝说,语重心长的和张某交谈,告诉张某有理不在声高,放下心中的怒火,放下对对方的指责,面对无法预料到的矛盾纠纷,互相换位思考,拿出真诚的态度解决问题才是双方都需要的结果。张某的情绪慢慢得到了舒缓,工作人员从双方共同的利益考虑,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比较小,提出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调解思路,让张某认真思考。三天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司法所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调解中司法所吸纳律师共同参与,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不要做无味的争论,心平气和坐下来商量解决问题,化解恩怨,经过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劝说,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退还杨某9000元现金,双方合同解除。

嘉峪关市司法局嘉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嘉峪关市司法局嘉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嘉峪关市司法局嘉北司法所坚持以调解为牵引,聚焦辖区居民切身利益“大事”、社会矛盾纠纷“难事”,突出重点纠纷的防范化解,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理的工作要求,吸纳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对矛盾纠纷的重点领域、高发领域、易发领域进行对症清理,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应对基层各种重大风险的能力,深入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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