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山東性侵養女案,法院會因為證據不足無法定罪,你怎麼看?

永無止境8888


我是情義無價,分享問題看法。

序言:

近期,一樁少女李星星投訴養父著名律師鮑毓明性侵案,在網絡爆發,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輿論關注。

國家級中央日報、人民日報、中國日報等重要媒體,也先後發出聲音,要求徹查案情。

一、投訴情節。

據少女李星星投訴,她的養父鮑毓明四年內,多次性侵她,強迫她看一些淫穢色情圖片、視屏,折磨她的身心。

2019年4月,她曾經向煙臺市公安機關報警,最後被證據不足撤訴。去年10月,她再次報警,至今公安機關未有調查結果。

今年,李星星在自己家鄉所在地南京報警,舉報養父性侵自己。這才引發廣大人民群眾的關注。

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近年來多有爆發,已成為社會毒瘤。

近年來,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頻發,很多存在地下黑色鏈條。性侵未成年幼女,多出現親近人身邊,且屬於年齡幼小,缺乏對自己應有的合理保護,更不具備在被侵犯後的證據留存意識,還存在畏於情面而不敢舉報、羞於舉報,而錯過最佳舉報時期。

從而,給犯罪分子留下了再次做案的機會,也無形中增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三、證據不足,不會成為犯罪分子逃脫的途徑。

性侵幼女案件,的卻存在取證難的問題。畢竟,小孩子是缺乏較高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手段。加上這類犯罪分子,多數是有文化有身份的人,他們也具備反偵察的能力。

為此,想搬到這樣的犯罪分子,對一個幼女來說,比登天還難。

我們的公安機關,在偵破這類案件,不能只侷限這一個案件的投訴範圍。要發動犯罪嫌疑人周邊的人,瞭解更多類別的犯罪線索。

也就是說,還有沒有被他侵害的人,不敢舉報或者羞於舉報的。還存不存在,別的犯罪事情。通過外圍關聯的犯罪情況,來破獲案情。

另外,對這類案件的處理,更多的還是在於犯罪分子的能量問題。他們多數是有錢有勢的人,被舉報以後,他們會通過各種途徑和手段來熄火、串供、翻供。這樣,就需要監察機關的提前介入,而不公安機關一家審查,進而規避問題。

結語:

這個案件,查起來的卻會很難,特別是證據的收集,肯定是不容易。因為,這個鮑毓明是法律專家,可想而知他的反偵察能力有多強。不過,萬事都會有破綻,只要他幹了壞事,肯定會有蛛絲馬跡。

新冠病毒疫苗我們都能研發出來,我堅信,這個傢伙肯定是犯罪分子,不會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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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義無價品歷史


不會,該案已成為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而且當事人是學法律的,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一定會很慎重,如果案件到達法院審理環節,證據一定很充分。


風嚎777


這是有可能的,所以,需要我們全體民眾的集體呼籲,幫助受害的女孩。

被性侵的女孩,有多少人被身心雙重摺磨致死,有多少人還能活著?活著的人中又有多少人還能幸福健康地生活?經歷這樣的事情,報警者經歷過怎樣的痛苦折磨,需要多大的勇氣,才會報案!

更何況,受害人還是未成年人!這種力量的懸殊也造成了這樣的報案是假的可能性太小!我們不應該只懷疑受害者報案真假,而是先去懷疑實施侵害的人!一個是弱小的未成年少女,一個是有學歷有地位的有強大勢力和實力的成年男人!

如果案件不能徹查,犯罪嫌疑人不能被繩之以法,怎能去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幫助她從痛苦中解脫出來?因為證據不足,就該讓受侵害者永遠活在痛苦裡或者只能自殺?

如果案件不能徹查,犯罪嫌疑人不能被繩之以法,我們又怎能威懾那些躲在陰暗背後、時時準備實施侵害的可能的罪犯,又怎能避免更多無辜的女性,無辜的孩子,受傷害?我們的下一代又怎能安心安全地生活?

我覺得這個時候法院一定要從嚴辦理,而不只是憑證據不足就瞭解此案!壞人至少該限制自由,讓他沒有機會再去實施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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