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起,中山将严管电动自行车,再驾违标车上路将被罚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刘洪希

6月21日过渡期后,中山将严管电动自行车。在4月24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南都记者获悉,6月21日起,市民再驾驶违标电动车以及没有登记上牌的合标车上路,中山交警将依法处罚。

6月21日起,中山将严管电动自行车,再驾违标车上路将被罚

2019年,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市交警支队全力打造了城区兴中道、博爱路等9条严管路,进一步加大违法停车的管控力度,并按照违停必罚、占路必拖、同步曝光原则,对严管路上的违停实行零容忍,同时组建“交警铁骑队”,建立了定点疏导为主、巡逻管控为辅、铁骑快速处突的高峰时段勤务管理模式,及时疏导中心城区易堵点,查纠严管路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实行电动自行车违法现场教育,采取抄写法规或者路面劝导体验两种教育方式进行整改,共现场教育电动自行车违法人8000余人次,曝光交通违法9万余宗。

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压不超过48伏,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为400瓦,且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包含电动车)的管理,去年6月21日开始,中山市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与此同时,对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给予一年的过渡期。

截至目前,过渡期已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中山交警表示,过渡期内,对违标电动车轻微交通违法予以警告教育为主,对违标电动车有冲红灯、逆行、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将依法处罚。 过渡期结束后,交警部门将禁止违标电动车上路,经鉴定为机动车的,将按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依法予以罚款、扣分、扣车或拘留等处罚。

据介绍,电动车因为自身结构的原因,安全系数较低,加上部分驾驶人随意交通违法,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不时发生,且伤害程度较为严重。

中山交警再次呼吁,6月21日起,广大市民切勿再驾驶违标电动车以及没有登记上牌的合标车上路,否则将依法处罚。合标电动自行车还未登记上牌的,请尽快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或尽量购买带牌的电动自行车。

交警部门预计,5至8月份中山将迎来一股上牌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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