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果

2020年上半年,乌兰察布市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立足行政监督职能,以办案为中心,确保办案规模和质量提升,推进行政检察工作稳步开展。

全市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着力优化办案结构,市院坚持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为重点,基层院积极推进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工作,注重办案思路转变,把工作思路从对案件结果监督转变到对诉讼全过程监督上来,全面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1——6月,全市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各类案件47件,同比上升487.5%,其中市院办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向自治区院提请抗诉1件,正在审查1件;基层院办理案件39件,是去年同期的19.5倍,其中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同比纯增;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同比纯增;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18件,同比上升800%。提出检察建议数12件,同比上升500%。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01

创新开展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评查活动,制定评查方案,与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会签评查文件,由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22名骨干组成评查组,开展集中评查工作,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11个基层法院2018年和2019年共385件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进行评查,其中行政诉讼类案件146件、行政非诉执行类案件239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与法院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共识,有针对性的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履行监督职责,该项工作也有了突破,是基层院开展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为行政检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02

重点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在审查认定证据事实基础上,针对申诉人的不同诉求,提出化解的具体办法。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外部沟通,强化外部协作支持多渠道开展工作。加强内部协作,积极将行政检察办案工作与救助工作相结合,强化与控告申诉部门、民事检察部门、计财装备等部门的协作,争取得到控告申诉部门在事先风险提醒、事中风险防范、事后息诉罢访方面的支持;得到民事检察部门在化解行政涉及民事纠纷方面的支持;得到计财装备部门在司法救助财务上的支持,保证工作衔接顺畅。

03

积极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5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非诉执行案件4件。紧紧围绕民营企业主体的司法需求,探索多方位更灵活的监督方式,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实际服务效果。

04

扎实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宣传,进一步加强和扩大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与市院民事检察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制作《行政检察宣传册》,积极参与四子王旗、卓资县、兴和县、化德县等基层院行政检察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民法典》内容宣传,深入主要街道社区广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答疑解惑,普及法律知识,使群众对检察机关行政监督职能有更深入直观的认识,达到了预期宣传效果。

接下来,第五检察部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为契机,保持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案规模,做好对人民法院诉讼监督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行政诉讼监督全过程,提高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效果,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文字】市院第五检察部 庞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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