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70万买下法院拍卖房,交房时却被室内景象吓一跳,咋回事?

近日,湖南一女子为了让孩子能够在长沙上小学,当学区房用,购买了法院拍卖的一套房子,交了170万给法院,到了交房时,却被房里的景象惊呆,连称“不想住、不敢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女子170万买下法院拍卖房,交房时却被室内景象吓一跳,咋回事?

今年5月,李女士因为不是长沙户籍,为了能让孩子在长沙上小学,就在宁乡法院的一次房产拍卖上花170万购买了位于长沙岳麓区的一套150多平米的房子。

女子170万买下法院拍卖房,交房时却被室内景象吓一跳,咋回事?

缴纳完房款后,因为原房主尚未搬出,她怕过户出问题,所以就暂时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但法院表示,如果以后长沙房产政策出现转向,导致过不了户,法院将不承担责任。因此,李女士就在8月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因为原房主还住在房子里,就暂时没有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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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女士办理过户的时候,原房主曾经电话联系过她,说想回购或者租赁这套住房。李女士就在自己购买的价格上加了几个月的利息,但原房主不同意。而李女士并为考虑租赁问题。

原房主就威胁李女士说,他是坐过牢的,不会让李女士安安心心住在这个房子里的。

11月6日,李女士和法院工作人员去交接房子的时候,一打开门,里面的景象让李女士惊呆了,房子已经被破坏得面目全非,玻璃全部被敲碎,地板也敲碎几十块,飘窗和门全部破坏,每个房间还有烧过火堆的迹象,还有红漆写上“凶”字。

女子170万买下法院拍卖房,交房时却被室内景象吓一跳,咋回事?

李女士见到这个情形,感觉这个房子自己不想住了,太没有安全感了,想退房。法院给出的说法,会帮她解决。

目前法院说,将会以妨碍执行拘留原房主熊某,并暂扣其资金8万余元。受损房屋已经请公正处拍照取证留存,并陪同李女士到辖区派出所以损坏公私财产向警方报案。目前,原房主熊某暂时不知所踪。

原房主熊某的这种行为肯定已经犯法,至少涉嫌破坏公私财产罪;而法院作为关联方,也有义务协助受害人维权。至于李女士买的房子,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拍卖房因为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是不能退房的,无法申请退款,也不能撤销拍卖。

对于这件女子170万买下的房子,大家觉得她应不应该住呢?欢迎留言讨论。

结语:本文是小编的一些个人见解,如有不同的见解欢迎大家留言讨论,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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