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骏研因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被出具警示函 去年上半年净利477万元

挖贝网 4月24日消息,新三板基础层公司飞扬骏研(839607)因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及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被股转出具警示函。

2019年3月19日至2020年2月18日期间,公司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飞扬特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飞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飞扬)预付名义加工费和租赁费用,形成资金占用。

其中2019年资金占用余额最高达到811.2万元,占挂牌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58%,2020年资金占用余额最高达到1055.2万元,占挂牌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07%。截至2020年2月18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告显示,珠海飞扬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公司对飞扬骏研、控股股东珠海飞扬、董事长肖阳、总经理邬茳、董事会秘书刘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上述惩戒,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飞扬骏研表示,公司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积极完善内控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飞扬骏研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天冬聚脲树脂产品和天冬聚脲涂料产品,可以为天冬聚脲涂料和树脂产品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一体化服务。产品应用于地坪和防腐领域、大坝防水、路基防水等领域。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839.5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6.6万元。

本文源自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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