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在自媒體平臺上看到這樣的文章,2019年婚姻法規定,捉姦在床按自動離婚處理,可以要求淨身出戶!
果真如此嗎?
筆者聯想到有些人諮詢時問到的問題,分居滿兩年是不是可以自動離婚?他出軌了,我能不能要求他淨身出戶?
不得不說,自媒體平臺上有些文章不是專業律師寫的,驚悚的標題只是為了吸引眼球博流量,難怪有些人會被誤導。
筆者鄭重告訴您:
一、從來沒有自動離婚一說。
結婚是一件影響人生的大事,必須領取結婚證辦理登記。離婚同樣是大事,只有協議離婚和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這兩種方式,根本不存在自動離婚一說。
如果只是擺酒沒有領結婚證,那麼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兩個人分開就好了。
二、捉姦在床並不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
《婚姻法》規定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只有四種: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與他人同居要求有一定的持續時間,需要提供證據證明。
根據家事法庫李濤律師團隊辦理的大量離婚案件,即使捉姦在床,證據確鑿,法院也不一定會判決離婚。因為一兩次的出軌,不能等同於婚外與他人同居,持續時間不夠。
也就是說,捉姦在床並不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實施家庭暴力,同樣需要證據,一般要求輕傷以上,夫妻之間互毆並未造成明顯傷害的不構成家庭暴力。
長期冷淡對待配偶,拒絕夫妻生活等,即冷暴力也不構成家庭暴力。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同樣需要證據,也有次數上的要求,達到屢教不改的程度。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這個條款基本等於虛設,因為證明難度太高。不僅要證明兩個人不在同一屋簷下居住,而且要證明是因為感情不合,而非其他原因,比如工作地點原因導致分居。
實踐中一般需要雙方有分居協議,才能夠讓法院採信。
5、另外,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列舉了14種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請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必須。
根據筆者的經驗,有上述14種情形存在的,法院也不是一定就會判決離婚。
總之,法院在辦理離婚案件過程中,一貫抱著謹慎的態度,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往往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法院難以判決准予離婚。
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不判,那麼只能滿半年後再次起訴,向法院表明自己一方堅決要離婚的態度,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會大大增加。
三、法院不會判決一方淨身出戶。
《婚姻法》規定了幾種婚姻過錯情形,比如婚外與他人同居。即使法院能認定一方存在婚姻過錯,也只能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一方,不會判決淨身出戶。
只有一方同意放棄財產的情況下,法院才會根據庭審筆錄,進行判決或者調解,把共同財產全部分給另一方。
四、總結:
法律上既沒有捉姦在床按自動離婚處理,也沒有淨身出戶的說法。網絡上流傳的這種說法,完全是自媒體的自娛自樂,大家莫要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