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黃生是同一個學校的老師,他是教體育的,而我是數學老師,由於我們兩人在一個辦公室,而且辦公室裡只有我們兩人沒有結婚,時間久了,在大家的玩笑中,我們兩人成為了戀人,不得不說,黃生高大帥氣,確實是很吸引女孩的那種男人。
我們兩人在一起之後,慢慢的我瞭解到,他是一個非常花心的男人,只要是和他一起出去玩,他的手機都是不斷的在響,每次我要求看的時候,都被他以各種理由拒絕,我也並沒有在說什麼。
畢竟我不知道他有什麼對不起我的事情,而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權,我不想因為這種事情和他吵。直到有一天,我和同事一起逛街,在一家餐廳裡遇到了他,他和一個女孩在餐廳裡吃飯,行為很曖昧。
我二話沒說直接過去打了他一巴掌,理虧的他跟我解釋說那個女孩是他的乾妹妹,我感覺他在搞笑,我說:“你還真是疼你的乾妹妹啊,吃飯都是你來喂,我怎麼不知道你這麼會疼人”,說完我頭也沒回的離開了。
等我回去之後,我給他發了信息,提出了分手,他沒有同意,而是趕了回來跟我道歉,並且跟我坦白了一切,並且保證以後絕對不在犯這種錯誤,為了能夠讓我原諒他,他甚至把一直都不讓我看的手機拿了出了,當著我的面把手機裡所有的女孩給刪了。
即使他做了那麼多,我也沒有打算原諒他,但是沒想到他竟然去了我父母那裡,而且承認了一切的錯誤,等父母讓我回家的時候,都勸我原諒他一次,拗不過父母,我跟他和好了。
但是我跟他說:“這是我發現的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後一次,平時我不怎麼喜歡約束你,是因為我們工作都忙,我希望以後自覺,如果在讓我發現有下一次,誰勸我們兩個人和好都沒有用”,他連聲的答應了我。
從那以後,他真的改變了很多,平時休息的大部分時間,也全部是來陪我,手機也是完全的向我公開,就這樣我們相處了兩年多之後,打算結婚。
我們兩人結婚之後,家裡的負擔就比較大了,我的工資還好,但是他的工資就少的可憐了,於是我們兩人商量,讓他辭職出來工作。
他辭職之後,在我們家附近找工作,由於我們家這地方的消費水平低,工資高的工作也沒有,他給我說想要出去打工,迫於家裡的壓力,我同意了,畢竟我們打算要孩子,就必須有一個比較穩定收入。
他出去打工之後,我一個人在家裡上班,平時忙的時候,我都懶得回家,直接在員工宿舍裡休息,他在外面上班也比較辛苦,我們打電話的時候,他經常給我抱怨,但是為了生活,我們都沒有辦法,直到過年的時候,我們去姑父家走親戚,姑父常年在外面經商,說願意帶著黃生他一起做生意,我們家才開始有轉變。
過了年之後,他就跟著我姑父出去做生意,在我姑父的幫助下,他奮鬥了幾年,家裡的條件也是越來越好,就當我準備要個孩子的時候,他又一次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情。
我知道他對不起我是我的姑父告訴我的,他說黃生在外面和一個女孩去賓館被他不小心給看到了,我很相信姑父說的話,因為這種事情,根本就不是拿來開玩笑的。
這次我沒有直接打電話質問他,而是問他最近怎麼樣,他說一切都挺好的,當我問起你最近有沒有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時候,我能感覺到他明顯一愣,我就印證了姑父所說的話。
我並沒有說什麼,他現在在外面忙,我也不想吵,等他回家再說,但是等他回家的時候,卻給我一個驚喜,他先提出來離婚了,而且還拿出來證據說是我先對不起他的,我看著他手裡拿著那些偽造的證據,我既生氣,又覺得很好笑,而且他還威脅我,讓我搬出去,淨身出戶,不然就把我做得事情說出去。
“離婚就離婚,你在外面的事情,以為我不知道嗎,你在外面和別人去賓館,我不知道嗎?想讓我淨身出戶,你等著吧。”
我答應了離婚,但並不是協議離婚,我直接把他告到法院,他這種人我不想在和他說什麼,離婚正好,但是該我東西,我一分都不會讓給他,因為他不配,我做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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