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各帶一娃,妻子分到財產就遺棄幼女:沒工作,養不活孩子

文文三歲的小女孩,目前正在福利院,她並不是無父無母,只是因為父母離婚,她變成了可憐的受害者。文文自從到了福利院就不愛說話,不願意見到陌生人,一見到陌生人就哭鬧不停,甚至只願意穿直接僅有的那兩三套衣服

那天文文的媽媽鄧女士,帶文文到她姑姑蔣女士辦公室裡,吵著鬧著要見前夫,兩人爭吵了一陣子,鄧女士直接丟下孩子就走了。

蔣女士說:文文的爸爸,也就是蔣女士的弟弟將先生,是在一家事業單位工作,他工作一直做的很好,本該飛黃騰達,但是沒想到鄧女士卻去單位告發蔣先生,蔣先生因此丟了工作,如今蔣先生失去了工作,獨自帶著兒子在外工作,原本離婚的時候商量的清清楚楚的,當時也擬定了離婚協議,離婚後一人帶一個孩子,文文交由鄧女士獨自撫養,雙方互不往來。

夫妻離婚各帶一娃,妻子分到財產就遺棄幼女:沒工作,養不活孩子

但是現在,鄧女士四處找她們一家人吵鬧,想用孩子作為要挾他們的工具,蔣女士直言:我是文文的親姑姑,如果文文真的成了孤兒,而不是她媽媽用來要挾的籌碼工具,自己一定會照顧好孩子。

為了弄清楚事情的原因,有工作人員經過當地村幹部找到了鄧女士住的地方,但是開門的卻是一個自稱文文舅媽的女人,說是文文的姑姑一直干涉鄧女士的婚姻,因為文文姑姑的原因,鄧女士和蔣先生才離得婚,還說男方家庭條件很好,養活文文是完全不成問題的。

對於遺棄文文這件事,文文的舅媽沒有多說什麼,這一點讓人很疑惑,這個時候村幹部悄悄告訴工作人員說:這個人就是文文的母親,她叫鄧如豔,你們要找的人就是她

夫妻離婚各帶一娃,妻子分到財產就遺棄幼女:沒工作,養不活孩子

鄧女士原本想抵賴文文媽媽的事實,見實在瞞不住了,就說只要文文的爸爸答應再拿出16萬的撫養費,她就接女兒回家。

鄧女士離婚時,分到了一輛車,一套房,還有部分存款,再加上還有價值20萬的門面,這些名下財產都是事實,她卻稱自己沒有工作,沒辦法撫養孩子,就一直想把文文退給孩子的爸爸或者姑姑,要麼孩子的爸爸再給16萬。

後來工作人員帶著文文見鄧女士,當鄧女士再見到女兒時,女兒只是單純的哭,已經不叫她媽媽了,孩子已經跟她生分了許多,鄧女士說自己不是鐵石心腸,只要男方給錢,她一樣會養孩子。

蔣女士見鄧女士貪得無厭,實在是為自己弟弟痛心,之後當著工作人員的面痛斥鄧女士:你名下房車那些貸款,都是我弟弟再幫你還,你這叫養不起孩子?我弟弟為了讓你跟文文能過得好,現在已經負債累累,他到了這個地步,你還要來敲詐他,你怎麼那麼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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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女士對蔣女士的話沒有進行反駁,在談論過程中,鄧女士突然直接奪門而去,再一次將孩子遺棄。最後因為鄧女士的逃跑,孩子再次住進了福利院。

鄧女士兩次遺棄文文,這種表現已經觸犯了法律。很難想象,文文在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家裡有房有車有存款,原本可以過得像公主,但是現在卻過得像灰姑娘一般的生活,更可氣的是造成這一切的,卻是自己的親生母親,不管鄧女士說自己有多委屈,男方有多心狠,但是她終究還是為了所謂的16萬撫養費,捨棄了女兒,這種行為不僅觸犯了法律,還有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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