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進一步加大

三部委: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進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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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日報 李琭璐

近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從印發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包括文化旅遊等行業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體工商戶予以適當提高額度、允許合理展期、降低利率水平、合理分擔利息等貸款貼息政策。

通知指出,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的群體可適當提高額度,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至20萬元。允許對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人(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創業擔保貸款,可給予展期,最長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間財政給予正常貼息。

另外,通知還對簡化審批程序、免除反擔保要求、提升擔保基金效能等內容進行了指導。

據財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財政部修訂了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進行了完善。時隔半年再次聯合印發通知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加大支持力度,目的是有效應對疫情衝擊,全力做好穩就業工作。

新冠肺炎對我國經濟和創業就業產生持續影響。為有效應對疫情衝擊,此前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針對小微企業和復工復產出臺了一系列稅費減免、財政貼息等支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當前面臨的急迫問題,推動了復工復產工作迅速開展。但受國內國際多重因素影響,特別是疫情影響向經濟社會多方面傳導,當前中小微企業整體復工率不高,用工難、開工難、產業鏈配套難、資金支撐難等方面還存在一定挑戰,如不及時解決、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將對社會就業、民生保障甚至國民經濟全局產生較大不利影響。

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堅持問題導向,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的支持範圍、進入門檻、展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擔、申請程序等予以完善,對小微企業和重點群體加大支持力度,更好支持創業就業,全力做好穩就業工作,幫助小微企業和重點群體渡過難關。

據介紹,本次政策最大的亮點在於,第一,支持群體“更多”。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網約車司機、出租車司機,出租車、網約車企業或其子公司,以及對已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且已按時還清貸款、在疫情期間出現經營困難的個人等,納入支持範圍。

第二,小微企業進入門檻“更低”。為適應當前小微企業新招工有限的現狀,適當降低小微企業新招工人數佔比要求。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與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佔比,由20%下降為15%,超過100人的企業下降為8%,將有更多的小微企業符合政策支持條件。

第三,貸款額度“更高”。考慮到房租、工資等個人創業成本明顯提升,將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至20萬元。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

第四,貸款期限“延長”。為解決個人和小微企業流動性資金問題,對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創業擔保貸款,可給予展期,展期期限與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關於中小微企業貸款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有關要求保持一致,最長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間財政給予正常貼息。對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展期期限可延長1年。

第五,是審批時間“變短”。為提高貸款辦理效率,推行電子化審批,逐步實行全程線上辦理。逐步推行“一站式”服務,實行人社部門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機構盡職調查、金融機構貸前調查“多審合一”,避免重複提交材料。要求辦理時間原則上將壓縮在15個工作日內,並分別明確各部門、機構的具體辦理時限,避免相互推諉,切實縮短審批時間。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求相關部門、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補充完善的手續和資料。

第六,反擔保要求“取消”。新發放的10萬元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等優質項目,取消反擔保要求。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其他創業擔保貸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擔保要求。

據初步統計,2019年全國創業擔保貸款約發放1000億元。隨著疫情緩解、支持政策力度加大,預計2020年能夠引導貸款發放額比上年增加80%,將支持100萬個人創業者、1萬家小微企業,分別比上年數量增加43%、52%。財政資金放大效應由上年41倍提高為7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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