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註冊會計師(CPA)考試全解析(第11期)—— 《稅法》概況

(一)稅法是一門怎樣的學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們同樣可以說,有人的地方就有稅收。


國家根據稅法徵收稅款,納稅義務人根據稅法繳納稅款,稅收和稅款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那麼何為稅收?何為稅法?為什麼要徵稅?如何徵稅?國家徵收稅款後又用於何處?

這一系列的問題都將在稅法科目中得到回答。

我們先來談談稅收的概念。通俗地講,“稅”是錢,而“收”是權,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藉政治“權力”,依據法律規定,將“稅款”徵收上來、形成財政收入的過程,就稱之為稅收。

從這一定義來看,我們就不難發現,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工具,甚至可以稱之為最為重要的工具。在徵收的過程中,國家依據的是政治權力,具有強制性的特徵。而國家徵稅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徵收的稅款將被用於履行公共職能、提供公共產品,例如修路、建橋、綠化、環保等。

這樣的收和支的過程,有一句耳熟能詳的話進行了很好的概括,稅收正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我們再來談談稅法的概念。稅法是規範國家和納稅人在納稅方面權利和義務關係的法律法規,在內容和性質上,稅法具有綜合性的特點,規範了有關納稅的一系列問題。例如,對什麼徵稅?誰來徵稅?誰來交稅?徵多少稅?怎麼徵稅?何時徵稅?如何解決分歧?

目前,我國現行實施的稅種共有18個,分別是增值稅、消費稅、城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契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資源稅、耕地佔用稅、菸葉稅、環境保護稅、關稅和船舶噸稅。在註冊會計師考試的稅法科目中,你將會逐一學習上述各個稅種的相關知識。

(二)稅法,碎而不亂

學習稅法的考生,普遍會有一種認知,稅法即是“碎法”。這是由於教材所涉及的18個稅種,需要逐一學習其納稅義務人、徵稅對象、稅目和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相關稅收優惠等各個稅法要素。僅以增值稅的稅收優惠為例,2019年稅法教材就已經列舉了幾百條細則。因此,細碎是對於稅法科目最廣泛的認知和評價。

但是,稅法雖然碎,但卻不亂。只要掌握透徹有關於稅法的各個要素,對於每一個稅種,都按部就班地學習,就能將基礎打牢。

因此,學習稅法未必是一個磨時間的過程,也未必是一個機械性背誦的過程。把握框架、重視規律,在此基礎上理解徵稅規則,是比較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稅法是一門怎樣的考試

為了指導大家進行科目的搭配和報名,我們總結幾點稅法考試的典型特徵。

第一,稅法是相對獨立的學科,有關稅法的各個要素均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予以確定,自成體系。因此,稅法的搭配性很強,可以與絕大多數科目共同組合報考。此外,相比於其他科目,會計和稅法存在更多的聯繫,會計信息、報表信息本身是徵稅中的重要依據之一,如圖2-7所示。

2020註冊會計師(CPA)考試全解析(第11期)—— 《稅法》概況

第二,稅法“碎而不亂”“碎而不難”,備考稅法,只要能夠踏實、耐心、細緻,往往是比較容易通過的,如圖2-8所示。


2020註冊會計師(CPA)考試全解析(第11期)—— 《稅法》概況

好啦,本期的介紹就到這裡啦,後面一期我將和大家介紹《經濟法》考試科目的概況,希望對大家備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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