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錦江邊的夜釣“游擊戰”:沒收漁具 再犯罰款

  執法人員對夜釣市民進行依法查處,沒收其釣魚工具

  百花潭公園錦江環抱,夜幕下沿河燈光輝煌,吸引不少市民飯後在此遊玩散步。由於百花潭水閘大壩的阻擋,水閘下方、水流方向右側形成了一個平靜的小潭,成為了釣魚愛好者絕佳的釣魚位置。

  近日,不少散步遊玩的市民發現,夜幕降臨時便有釣魚愛好者前來夜釣。距離釣魚處不遠,便懸掛著春季禁漁的公告。4月21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走訪發現,這群夜釣市民明知當前處於禁漁期,夜釣不止,更有甚者表示已進行多次夜釣,共釣起“三四十斤魚”。

  夜釣市民

  “10多元一斤,什麼魚都有”

  4月21日晚間7點45分,天色漸暗,10分鐘內5位夜釣市民騎著電瓶車,帶著魚竿、魚餌、熒光浮標、頭燈等裝備,出現在百花潭水閘下游處,找好位置,開始準備,相互詢問近期“戰果”。

  選好位置後,夜釣市民一邊取出魚竿和魚餌,把魚餌裝到魚鉤上,一邊向河中投入魚飼料,“這個步驟叫做‘打窩子’,釣魚前的必備步驟。”其中一位夜釣市民介紹道。所有準備工作完成後,他們便熟練地將魚竿固定好,等待魚兒上鉤。為何會在此處釣魚?一位夜釣市民解釋道:“河中魚類會逆流而上,此處有一定的落差,一般情況下會有魚類在這裡休息覓食,釣到魚的幾率也很大。” 當記者問起釣上的魚如何處理,夜釣市民來了興致,不斷詢問記者是否要購買。“價格與市場賣的魚差不多,10多元一斤,什麼魚都有。”

  接下來的30分鐘內,5位夜釣市民並未釣上魚。“這種情況很正常,昨天也沒有釣到魚。”其中一位夜釣市民介紹道。記者通過他們之間的交談得知,其中一位夜釣愛好者在近期已經進行了三次夜釣,釣魚重量在三四十斤。

  應對執法

  “往地上一躺,他們也沒辦法”

  在這群夜釣市民釣魚處5米開外,便懸掛著春季禁漁的公告。公告明確顯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捕撈作業、遊釣和水禽放養。記者以釣魚愛好者的身份想要加入他們時,夜釣市民拒絕:“現在是禁漁期,年輕人遭‘抓’可能會被關起,我們年齡大了不怕,有執法人員來到,我們往地上一躺,他們也沒有辦法。”

  夜釣並未進行多久,晚上8點40分時,巡邏的城管工作人員便發現了他們,並上前制止。對於這樣的場景,這群夜釣市民顯然已熟悉,沒有過多話語,便開始收拾漁具,但並沒有立即離開,而是在旁邊抽菸、聊天。城管工作人員等待10分鐘後,由於夜釣市民沒有進行其他行為,便離開了。

  城管工作人員離去,夜釣市民便又開始了夜釣行為。或許有了上次被制止的經驗,重新開始後的他們更加小心,為了不引起注意,將電瓶車藏匿在樹下。 “這群夜釣市民就是藉著燈光較暗,偷偷在此處釣魚”,現場執法的青羊區少城街道城管中隊工作人員嚴達貴告訴記者,“他們就像打游擊戰一樣,執法人員一來,他們就收起漁具,我們一走,他們又開始。”嚴達貴說,我們執法時,一般先進行勸導,如果對方不聽,才會採取強制措施。

  依法查處

  沒收釣魚工具

  進行警告處罰

  對於在禁漁期仍然釣魚的行為,應如何管理?據瞭解,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曾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度春季禁漁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3月1日至6月30日為春季禁漁期,要求漁業主管部門牽頭抓總,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成都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養殖業支隊副支隊長唐軍告訴記者,此次印發的文件,在往年的措施上有所加強,根據禁漁期涉及的各項違法行為再次明確了公安機關、城市管理、市場監管、水務主管部門的職責。

  同時,漁業主管部門在前期已要求各區(市)縣相關部門加強宣傳,營造愛漁護漁氛圍,並且以定時不定時方式對重點水城、開展巡查檢查,嚴厲打擊涉漁違法行為。市執法總隊還專門設置不定時巡查督察組,對中心城區河道進行巡查,對發現的遊釣、捕撈等違法行為進行制止並調查取證。對於遊釣行為,在執法力度上,以勸導為主,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將依法如處罰;對其他非法捕撈行為,特別是電、毒、炸魚行為的,一旦查獲將依法嚴懲,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月22日晚,氣溫下降,天空飄起小雨,在百花潭水閘下游處,4名夜釣市民依然在此釣魚。晚8點10分左右,市農業執法總隊對夜釣市民進行依法查處,沒收其釣魚工具,並進行了警告處罰。唐軍表示,已對夜釣市民進行身份信息登記,如若再犯,則按“拒不改正”處理,將處於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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