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第一枪与挨打了不要还手

01

长期以来,我们是“韬光养晦,埋头苦干”的民族,我们国人也都是忍耐性极强的一群人。

在对外交往、为人处事的时候,一直提倡和身体力行的是与人为善,和气生财。“君子动口不动手,小人动手不动口”,“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是我们的处事原则。

即使起了冲突,也绝不先开第一枪,不先下手为强。

——除非是“一忍再忍,忍无可忍,是可忍孰不可忍,毋须再忍”。

不开第一枪与挨打了不要还手


02

“不开第一枪”的原则,看上去也许站在了道义的制高点,可能会赢得周围舆论的支持。

岂不知,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实际上,缺乏回怼的实力和勇气,是真的不好谈什么道义、双赢和合作的。从长期看,这也会成为了别人持续骚扰你的借口和凭据。

因为君子对君子,尚可礼尚往来,拱手相让。但遇到小人,你得到的只能是无休止地得寸进尺和蹬鼻子上脸。

而很多时候就实际情况来看,这世界的小人还蛮多的。

米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一直扮演着世界警察的角色。从来都是看谁不顺眼,闲着也是闲着,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是一通殴打。事毕,挨打的不能把它怎么样,只能背过脸去,嘟囔两句,顶多再加上一句:这万恶的,挨千刀的。

“德不配位”的谴责,对小人是不起作用的。

“治大国如烹小鲜”。 其实国与国之间的事务,很多方面和我们老百姓平时居家过日子是相似的,也不总是有公平和道义的,反而耳闻目睹的蛮横和强权更多点。

不开第一枪与挨打了不要还手


03

又想到了关于在平时生活中,我们挨打了是否应该还手的问题。

当然,一般还是认为,我们大部分国人还是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的,毕竟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熏陶濡染和沉淀造就,不是一句“国民素质有待提高”就可以否定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不过,有时候会因为“这不是钱的事儿”的这个事,让很多人撕掉温情脉脉的面纱,开始变得不理智起来。

发生这种事情,很大程度上,这已经不是个人问题、文化问题、修养问题,而是社会风气、价值导向的问题了。

曾经在某视频上,一位警花小姐姐非常认真地给我们普及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与他人发生纠纷时,一定不要先动手,先动手的理亏。

同时,即使别人先动手打了你,也一定不要冲动。先挨着,不要打回去,除非你的生命受到了现实的威胁。否则,事件的性质最后就变成斗殴了。

你只需要做的是尽量留下证据。

大概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归纳起来你需要做的就是:“三不要一要”——不要动手,不要反抗,不要还手,要留下证据。

不开第一枪与挨打了不要还手


04

看完后,我在风中凌乱,感觉自己真的是法盲了,敢情是这个意思,不知道是几个意思?

发生冲突时,不能首先动手,这个可以理解,不惹事儿吗,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咱还是有这个素质的。

但挨打了不要还手,是什么意思,是放纵坏人欺负老实人吗?

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着七情六欲的人,谁又能真正做到挨打不还手呢?

除非是鲁迅笔下的阿Q——挨了赵太爷的打,他却自以为自己胜利了——因为那是儿子打老子。

再则说了,你不还手,万一遇到不讲究的,你在这眼冒金星,七荤八素,没醒过味来,人家从容不迫地拍拍手撒丫子了,事后你找谁去?

不要说天网恢恢,不要说“什么”不会迟到。真到那个份上,那也是需要时间、精力以及其它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的。

一般老百姓谁能耗的起,中间再有个风吹草动,斗转星移,物是人非,或者“改个名字”,“换个马甲”,也许就不了了之了。

还有,是不是每次出门还得找个人偷偷跟着,及时的把证据拍下来,以作呈堂证供之用。

总觉得这样的说法怪怪的,实际遵守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出门时,拿根绳子把自己的四肢缚住了,这世界就安静了。

不开第一枪与挨打了不要还手


05

当然,永远不提倡睚眦必报,“吃亏是福”在实践中总还有些道理的,就看你会不会自我调节自我安慰了。

固然,笔墨里,闲谈莫论国事。只不过谈笑间,眼一睁,一闭,这一天就过去了,

如此而已。

不开第一枪与挨打了不要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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