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痛,七年之癢,十年之傷

人們最常聽說的還是“三年之痛,七年之癢”。

愛情三年為期,能走過三年,成為夫妻的情侶不多,叫做“三年之痛”。愛情在第三個年頭,當所有的新鮮與神秘感都蕩然無存時,就到了激情勇退,停滯不前的狀態。很多情侶都會在這個時候有了新的想法與感受,而這些想法通常會因為缺乏溝通,或觀點不一而最終導致兩人分手的局面。

“七年之癢”是一種婚姻現象,意思是經熱戀而結婚,婚姻進入第七個年頭時,隨著夫妻雙方熟悉,浪漫與瀟灑隨著生活的壓力蕩然無存,婚姻進入危險期。所謂“七年之癢”是指一年新鮮、二年熟悉、三年乏味、四年思考、五年計劃、六年蠢動、七年行動。愛情走到此時,所有的激情不再,感情昇華為親情。當我們拉著對方的手,摸著對方的臉,一切都是如此的熟悉。沒有了新鮮感的生活是否猶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畢竟這麼多年的感情不應該輕言放棄。然而這個世界的誘惑太多,沒有堅定的意志,很容易就會被這花花世界所吞沒。從而再次印證七年之癢之說……

出現“三年之痛,五年之冷,七年之癢,十年之傷”的關鍵在於人有厭倦心理,在同一個環境中待得久了,難免會覺得煩、沒勁,難免會生出一些別的想法。很多的分手、出軌、離婚,都在說明審美疲勞後,隨即出現的對感情婚姻的疲憊、厭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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