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社华: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东安县正纵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高度重视,予以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少数村干部没有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侵占集体资金、财产,主要表现在:村干部在截留挪用、克扣侵占等违纪行为中由单一个体向抱团式发展产生窝案;村组干部侵占、贪污村组集体款情况屡见不鲜,一些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胆大妄为,将村组集体收入据为己有,有的私自出借、挪用等。2019年,县纪委监委立案170件,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84件,占比49.4%。

部分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有的基层村干部纪律作风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意识;有的工作不负责任,缺乏守土有责意识。

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少数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履责,会上凡事都同意,会后甚至不清楚自己监督了什么;有的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监督职责不清楚,经常用议事代替监督;有些村监督委员会成员怕伤和气,怕惹麻烦,造成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

村干部综合素质不高,法纪意识淡薄。部分基层村干部文化程度低,在本地能与老百姓打成一片,但是学习不够,常常抱有经验主义,存在按“老套路”出牌的情况,甚至触碰纪律高压线,逾越法律底线。

二、存在的原因

权力运行不够阳光。2019年以来,东安县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推行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让老百姓及时了解到关切的信息。但是,有的村存在公开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等情况,个别村还存在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和内容不真实、不清晰等问题。

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目前,虽然成立了村监督委员会,并且形成了常态化的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但是其规范化有待提高。群众监督意识薄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情况,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惩防体系不够完善。缺乏预警机制,往往存在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比如目前虽然实行了村账镇管,但是少数村开支随意,不合理开支时有发生,村账镇管仅仅管的是账册,而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三、对策建议

教育是根本。要打通基层干部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深化其思想教育。一是丰富学习内容。除了农业技术、扶贫政策等知识的学习,更应该加强党纪、法律的学习,提高村干部的纪法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二是创新教育方式。要针对农村的特点来开展教育,比如说在农忙时减少学习培训或者通过网络、专技人员送技下乡等方式既促进学习,又促进生产;通过观看廉政警示片、观摩庭审现场、参观东安监狱等方式筑牢思想防线。

制度是保证。一是规范财务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村账镇代管、村级账款分离等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大额支出应有村民理财小组的审核意见后上报上级审批。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对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惠农补贴、低保评定、村级财务等要优先公开。三是完善村监督委员会制度。对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结构进行优化,引入文化程度高、具备专业技能、关心农村发展、责任心强的致富能手、大学生等,确保监督到位。其次,实行对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考核机制。被考核对象包括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监督委员会主任等相关人员,做到责任清晰,明确到人。

监督是关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是关键。一要加强监督检查。上级党委、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常态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加强监督的针对性。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检查促规范。二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村级财务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同时要调动广大群众对农村基层事务民主管理和监督。

组织建设是保障。要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选好“领头羊”,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促使村干部把基层工作当成一份事业来经营,同时选举村干部应推进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逐步调整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促进农村干部队伍专业化、合理化、规范化。

(作者单位:东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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