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社華: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思考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當前,東安縣正縱深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大力查辦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問題,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目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亟需高度重視,予以解決。

一、存在的問題

村幹部違紀違法現象時有發生。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少數村幹部沒有按照財經紀律辦事,侵佔集體資金、財產,主要表現在:村幹部在截留挪用、剋扣侵佔等違紀行為中由單一個體向抱團式發展產生窩案;村組幹部侵佔、貪汙村組集體款情況屢見不鮮,一些村幹部、村民小組長膽大妄為,將村組集體收入據為己有,有的私自出借、挪用等。2019年,縣紀委監委立案170件,其中涉及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84件,佔比49.4%。

部分村幹部不作為亂作為。有的基層村幹部紀律作風意識淡薄,缺乏責任意識;有的工作不負責任,缺乏守土有責意識。

村監督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充分。主要表現在:少數村監督委員會成員履職不履責,會上凡事都同意,會後甚至不清楚自己監督了什麼;有的村監督委員會成員對監督職責不清楚,經常用議事代替監督;有些村監督委員會成員怕傷和氣,怕惹麻煩,造成不敢監督、不願監督、不會監督。

村幹部綜合素質不高,法紀意識淡薄。部分基層村幹部文化程度低,在本地能與老百姓打成一片,但是學習不夠,常常抱有經驗主義,存在按“老套路”出牌的情況,甚至觸碰紀律高壓線,逾越法律底線。

二、存在的原因

權力運行不夠陽光。2019年以來,東安縣大力推進村務公開工作,推行村務監督月例會制度,讓老百姓及時瞭解到關切的信息。但是,有的村存在公開時間不及時、內容不全面等情況,個別村還存在遮遮掩掩、避重就輕和內容不真實、不清晰等問題。

監督管理不夠到位。目前,雖然成立了村監督委員會,並且形成了常態化的村務監督月例會制度,但是其規範化有待提高。群眾監督意識薄弱,存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等情況,監督意識有待提高。

懲防體系不夠完善。缺乏預警機制,往往存在重事後查處輕事前防範,比如目前雖然實行了村賬鎮管,但是少數村開支隨意,不合理開支時有發生,村賬鎮管僅僅管的是賬冊,而沒有真正發揮監督作用。

三、對策建議

教育是根本。要打通基層幹部學習教育“最後一公里”,深化其思想教育。一是豐富學習內容。除了農業技術、扶貧政策等知識的學習,更應該加強黨紀、法律的學習,提高村幹部的紀法意識,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二是創新教育方式。要針對農村的特點來開展教育,比如說在農忙時減少學習培訓或者通過網絡、專技人員送技下鄉等方式既促進學習,又促進生產;通過觀看廉政警示片、觀摩庭審現場、參觀東安監獄等方式築牢思想防線。

制度是保證。一是規範財務管理。要進一步完善村賬鎮代管、村級賬款分離等制度,堅持收支兩條線,大額支出應有村民理財小組的審核意見後上報上級審批。二是完善公開制度。對公開的時間、內容、程序、範圍等作出明確規定,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如惠農補貼、低保評定、村級財務等要優先公開。三是完善村監督委員會制度。對村監督委員會成員結構進行優化,引入文化程度高、具備專業技能、關心農村發展、責任心強的致富能手、大學生等,確保監督到位。其次,實行對村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化考核機制。被考核對象包括包片領導、駐村幹部、村幹部和監督委員會主任等相關人員,做到責任清晰,明確到人。

監督是關鍵。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是關鍵。一要加強監督檢查。上級黨委、紀委要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常態化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瞭解實情,加強監督的針對性。堅持定期或不定期對村級財務進行監督檢查,以檢查促規範。二要拓寬監督渠道。充分發揮村級監督委員會、村民理財小組等職能作用,積極參與村級財務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和監督,同時要調動廣大群眾對農村基層事務民主管理和監督。

組織建設是保障。要選優配強領導班子,選好“領頭羊”,適當提高村幹部待遇,促使村幹部把基層工作當成一份事業來經營,同時選舉村幹部應推進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逐步調整農村幹部隊伍的整體結構,促進農村幹部隊伍專業化、合理化、規範化。

(作者單位:東安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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