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原因你肯定意想不到!

 為什麼說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

古代社會把嫁出去的女兒比喻成潑出去的水。認為女子出嫁之後就是外姓人家的人了,不會像兒子那樣承接香火,為孃家創造價值。女孩雖然也是父母的親生骨肉,但出嫁之後,儘管表面上還保留著固有的血緣關係,但實際上卻由親密漸漸走向疏遠,像水一樣已經潑出門外了。

大年初一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原因你肯定意想不到!

初一是守財的日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要守住自己的財

女人嫁老公,就有自己的家了,就應該以自己的家為重。年初一公公婆婆是不出門不幹活的,專門坐在堂前等候兒子兒媳,孫子孫女們,和自家宗族的年輕晚輩們來敬茶拜年,做長輩的會給晚輩們包新年紅包。這在古代叫“紅遠當頭”,因為年初一是一年之中的頭一天,頭一天就有紅運,意味全年都有好遠氣。做媳婦的應該在家裡照顧你拜年的客人,給客人敬茶敬菸,給小孩子們糖果糕點,這是每個做兒媳婦的必須做到的禮節。

我國古代流傳下來的有些講究離不開古代的經濟文化特點。這樣做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孃家婆家雙方家庭的和諧,但有些話不可明說,明說效果也不見得就好,古人比較迷信所以說這樣不吉利效果才好,這樣一代一代流傳下來。這樣做有兩個原因,第一古代的女人嫁到婆家後一般都是主管縫衣做飯的日常生活,這在古代絕對是一個很艱苦的活路,就拿衣服來說,一年之中婦女先要紡線,織布,然後在年前縫衣,這些活是全手工完成,就這一項此時婦女就是家裡的頂樑柱,一旦夫妻發生矛盾,此時一走了之,殺傷力可能大到這個家立即癱瘓,嚴重影響到安定團結,所以有了這個限制婦女將無處可去,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是婦女地位低下的結果。

大年初一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原因你肯定意想不到!

初一回孃家拜年怕衝撞孃家和婆家

在過去,只有夫妻間感情不好,或者吵架生氣的,或者和丈夫不好有外心的,或者是沒丈夫守活寡的,出於無忍才可以大年初一回孃家。不過,這樣做對雙方父母和夫妻之間都是不利,自己的父母不說,孃家有哥嫂也會罵的,因為這是她們的家,年初一是不許外人來家裡的,否則會帶來一年的黴運。

不過,現在不管農村和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過年吃的準備的都很豐富,根本不在乎會吃光吃窮,反而巴不得擺出來就吃掉,省得熱來熱去不好吃。現在人的觀念都變了,拜年根本不在乎吃,大酒大肉人們都不喜歡了,都想吃點蔬菜。特別是年輕小媳婦連肉都不敢踫,飯也不敢多吃,怕影響自己的身材和美麗,你們說是吧?

我認為:過年拜年不在於吃,而是在乎那份“親情”。那份母女情,那份父女情,那份兄妹情,那份姑嫂情,那份姐妹情,最好讓這份情得到很好的延續,你們說對不對?

首先要明確的是,既然是“出嫁”,那麼女子與男子組成的家庭,則是隸屬於男子姓氏家族的。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別人家的了,所以,即便是有了孩子,孩子稱呼女子的父母為“外祖父”“外祖母”,說明是有內外之分的。

所謂的大年初一不回孃家,實際上不是不讓回孃家,而是過年都應在自己家裡過。哪個是自己家裡呢?就是丈夫與自己組成的家庭。而恰好,古代這個家庭是隸屬於男子家族的。所以就形成了女子要在夫家過,不可回孃家的說法。

大年初一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原因你肯定意想不到!

封建禮教要求女子要遵守“三從四德”。“三從”即為: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在當時,無論是在孃家或婆家,女子都沒有自己的權利和地位。即使親生女有機會回到孃家,但在孃家人的眼裡,她已經是外姓人了,家裡的事不會讓她參與。

大年初一有無數人登門拜年,是拜會這個家庭,女子回了孃家,則與丈夫組成的“自己的家”是不完整的。

說法一,怕衝撞孃家和婆家。

在古代,只有夫妻之間生氣的,生外心的和守活寡的姑娘才可以在大年初一住孃家,這個也是逼迫無奈的情形。大年初一就回孃家對雙方將都不好,影響家庭和睦。

說法二,怕吃窮孃家,孃家兄弟媳婦會有意見。

古代的老百姓一般物資不是那麼的富裕,大年初一回孃家有和自家兄弟媳婦搶佔資源的嫌疑,孃家爹媽自然不好說什麼,但是心裡很苦。

大年初一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原因你肯定意想不到!

其他不能回孃家的日子:不僅過年出嫁的姑娘不能回孃家,在這一年裡還有很多節日都不能在孃家過的。

″初一子,初二婿,初三初四拜年郎″也就慢慢成了約定俗成的習俗。初二是宴請新婚女婿的指定日子,俗稱″接婿",由新娘家最親的長輩舅、叔、伯、姨夫、姑父等作陪,初三開始這些親戚要輪流宴請新女婿。一輪宴請結束,岳父母要再請一次,稱″回席酒"。

新女婿接受眾長輩宴請,坐上席,叫"做婿″。"做婿"去拜年的禮物要是正常拜年的雙倍,且全用紅紙包好。親戚長輩如此隆重宴請新女婿的風俗,應該包含著期望新女婿從今往後好好待我家女孩的意思吧!

結婚第二年開始就是正常的回孃家拜年了。以前規矩多,路遠要在孃家過夜的話,夫妻倆也要分床睡,理由還是一個:不吉利,會給孃家人帶來晦氣。

大年初一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原因你肯定意想不到!

鄉里人很看中元宵節,但出嫁女是不能看見孃家正月十五的燈,認為看了孃家也會不吉利。

閨女不見孃家燈,沒事怎麼也行,有事了光疑惑哩。確實也聽過有人見了孃家燈,孃家的人有死的也有傷的這些事,不知是巧合還是真的。

不見孃家燈的真實其實是說結了婚生氣住孃家的趁過年不要生氣了趕快回婆家合好吧,也是勸人不要離婚。

坐月子也不能在孃家說是容易撞瀝血鬼一笑了之:舊時的迷信觀念認定,已逝的老祖宗,年底要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

老祖宗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了。因為,閨女出嫁就是人家的人了,是外人了;夫家才是她的家,回孃家只是走親戚。

大年初一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孃家原因你肯定意想不到!

老祖宗享用供奉,初一晚上回天上去後,女兒才可以回孃家。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會帶來晦氣,對孃家很不利,據說還會讓孃家破敗。

即使在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鬼神,但仍是比較嚴格地遵守著。因為如果出嫁的女兒回孃家過年,周邊的人會說婆家待她不好,孃家的村裡人也會鄙視:居然回孃家過年(沒地方可去?)。這種習俗起於何時不得而知,但至少在元明戲曲中就已經有反映。這種習俗大概是早年大陸移民帶過來的。這是封建社會歧視婦女的一種表現。

這種習俗強化了婦女對婚姻的依賴,增大了婦女離婚的社會壓力。久而久之,習以為常,這種民俗現象就世世代代延續下來了。

大年初一不讓女兒回家,不正好和老公在家婆家過嗎?如女兒回了孃家,女婿必然跟來,那誰陪夫家的老人過年呢?所以,長期形成的習俗自有它的道理,很難與陋習聯成一體。古人們對大年幾天的安排非常明瞭:三十全家團圓,初一大拜年,初二回孃家,初三探親訪友(指到關係密切的友好家中做客),初四上墳燒紙,祭典過世的親人,初五就隨意了。這樣約定俗成,井井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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