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地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检察护航共建生态文明

2018年以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全面推进公益诉讼为切入点,由点及面,全面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推进瑞金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全面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

突出打击重点。2018年以来,我院审查起诉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1件87人,提起公诉58件78人,审查逮捕31件37人,批准逮捕26件32人。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我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对刑事诉讼的监督力度;在瑞金市森林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以对其办理的重大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工作和刑事诉讼监督。

推进精准定罪量刑。2018年以来,我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认罪认罚案件30件41人,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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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全面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依法行政。我院持续探索开展生态环境类行政执法检察监督,2019年,共有6家涉生态领域行政机关将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报备我院。

狠抓公益诉讼案件办理。2018年以来,我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7件,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6件,其中行政机关答复并整改到位的41件。

强化跟踪问效。2019年,我院对2018年办理的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回头看”,督促3家行政机关对涉案地点进行第二次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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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沟通协作

全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积极推进“基金+基地+教育馆”的“3+”办案特色。我院与瑞金市林业局沟通协作,制定了《瑞金市生态复绿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筹备建设“生态检察教育馆”,通过典型案例展示,以案释法,加强破坏生态环境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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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开展“刑事+行政+民事”办案模式。我院在办理污染环境案件过程中,摒弃就案办案的老观念、老方法,积极探索“一案三办”的办案新模式,全面追究相关单位、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摄。

【世界地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检察护航共建生态文明

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整合各方执法力量,开启环境执法由“单打独斗”向“联手出击”的转变,形成生态保护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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