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何其难?-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好聚好散何其难?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漫画 张利昌

  两口子离婚,有句俗话说,好聚好散,但在现实生活中,缘分走到了尽头,有些事情却“剪不断理还乱”。3月下旬以来,南湖区新嘉司法所老娘舅牛在兰,就接连受理了两起与离婚有关的纠纷。

  丈夫的不良信用记录

  让她贷款受阻

  3月底,秀洲区新塍镇某村的张女士向老娘舅诉说,她与人合伙在新塍镇上开了一家商行,最近急需向银行贷款充实流动资金,但因不符合条件受阻,十分焦虑,究其原因是其丈夫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老娘舅进一步深究,原来情况是这样的,张女士和丈夫有一个儿子,但夫妇分居已20多年了,离婚手续一直没有办理。丈夫现居住在他们结婚时的农村老宅,张女士几年前在新塍镇上买下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是张女士一个人的名字。张女士告诉老娘舅,自己将来老了,这套房子肯定会留给儿子的。

  张女士向银行贷款因丈夫的原因受阻后,她找到丈夫,要求办理离婚手续,解除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但丈夫提出了先决条件:一是把老宅的宅基地全部更名到儿子名下;二是把新塍镇上张女士独立买下的商品房也一并转移到儿子名下。

  张女士觉得,第一条她无条件答应,对第二条实难接受。她告诉老娘舅:“老宅无所谓,但商品房要是脱了手,有一天生意如不做了,我担心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老娘舅一方面电话联系张女士的丈夫,一方面向相关律师进行了详细咨询。

  在联系张女士丈夫未果的情况下,结合律师的观点,老娘舅向张女士提出了建议:贷款受限,归因于丈夫的不良信用记录,即使现在丈夫答应无条件办理离婚手续,他的不良信用记录是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女士同样负有关联责任。换句话说,如果丈夫的不良信用记录不尽早消除,无论张女士与丈夫是否办理离婚手续,张女士任何时候到银行贷款都会受阻。

  老娘舅建议张女士,可以通过村委会召集一家三口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先针对丈夫的不良信用记录达成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然后再讨论房产分割和婚姻问题。

  张女士表示接受,对老娘舅耐心释法析理表达感谢。

  前妻家拆迁分房

  他想讨一个安身之地

  4月6日,南湖区余新镇某社区的刘师傅向老娘舅牛在兰反映,他与妻子离婚29年了,但户口一直没有从前妻家迁出。三四年前,前妻家拆迁,分配到了多套安置房。离婚后这么多年,一直未与前妻见过面,想到自己一直没有安身的处所,他认为自己的户口至今还在前妻家,理应有自己的房产安置份额,于是请老娘舅出面协调。

  老娘舅找到了刘师傅前妻的家,向对方核实刘师傅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经过一番对话,事情的原委渐渐清晰:刘师傅是“上门女婿”,1991年与妻子离婚,户口一直留在前妻家里,当时派出所也提醒过,让刘师傅前去办理迁户手续,但因种种原因,刘师傅一直没有去办理,离婚后一直待在诸暨打工。

  夫妻离婚三四年后,前妻家的房子因年久重建,刘师傅对此是知情的。但基于已离婚,前妻家建房,刘师傅既没出钱也没出力。刘师傅前妻告诉老娘舅,刘师傅对几年前的拆迁一点贡献都谈不上,现在除了可以支付刘师傅应得的拆迁人头费10200元,其他方面与刘师傅已无任何牵连。

  听了双方的说法,老娘舅来到刘师傅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了解情况。社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老娘舅,如果刘师傅是独立户口,按政策可作无房户处理,可以单独安置。刘师傅离婚但未迁出户口,从安置角度看,他们还是一户,所以,他们不管有没有离婚,依据政策只能按一户安置。如果刘师傅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为自己应该得到一定份额的房子,那就需要与前妻家好好协商。

  考虑到当事双方意见相左和情绪对立,老娘舅恳请社区能择机出面召集双方到社区协商一次,看看能不能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到时老娘舅再出面主持调解。社区方面表示同意,刘师傅对此也表示认可。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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