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閒情逸致:宋代文人為何都愛和歌妓混在一起?

據說,北宋大文豪歐陽修在做河南推官時,被一直很賞識他的上司錢惟演邀請赴宴。誰知,他與一名歌妓姍姍來遲,歌妓推脫由於金釵掉落丟失才晚至,錢惟演遂命歐陽修作詞一首替歌妓贖罪,於是他當即做了一首臨江仙,眾人稱快。

事情果真如歌妓所說是金釵掉落嗎?今人不得而知。不過歐陽修喜歡與歌妓調情這倒是真的。真實的歐陽修不僅是一位寫出“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的“千古文章四大家”,而且還是一位頻頻寫出“見羞容斂翠,嫩臉勻紅,素腰嫋娜”之類豔詞的多情種。據史料記載,歐陽修常與歌妓遊玩賞樂,應妓女之邀作詞填曲,因此寫下這麼多豔詞很不足為怪。

不一樣的閒情逸致:宋代文人為何都愛和歌妓混在一起?

像歐陽修這樣喜歡與歌妓言歡的士大夫實在不是少數,由於宋代宴飲的流行和娼妓制度的發達,不論是公共宴會還是私人宴會,通常都有妓女陪伴,或表演歌舞,或在座旁斟酒服侍。據說歐陽修家中有妙齡歌妓“八九姝”,韓琦家有“女樂二十餘輩”,蘇軾有“歌舞伎數人”,像秦觀、柳永、周邦彥等人長期與市井的秦樓歌館裡與妓女們流連忘返,為歌妓們填詞作曲。那麼,被世人看作是“高人一等”的士大夫為何普遍喜歡“低人一等”的下賤妓女呢?

一、文人與歌妓有情感共鳴

文人和歌妓之間有何情感上的共鳴呢?看似天差地別的兩類人在境遇上是有相似點的。

(一)文人總是面臨被邊緣化的危險。

首先,宋代是文人的天下,由於科舉制取士範圍的擴大,造成了冗官局面即一份差事可能兩三個人兼任,官員們雖然俸祿高、待遇好,但官員眾多造成了官員之間競爭壓力增大

。“文人相輕”使得士大夫們在宦海相互傾軋、打壓;其次,宋代皇權自太祖時期就趨於集中。

因此宋代的官也不好當,俗話說:“伴君如伴虎”官員們說錯一個字,辦錯一件事就會有被罷黜、貶官甚至有殺頭的危險。就連歐陽修、范仲淹、蘇軾、王安石都是被貶來貶去,這意味著文人時刻面臨被邊緣化的危險。精神上的處境艱難使得他們尋求慰藉。

(二)處於社會底層的妓女通常被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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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往往都是被迫流落風塵,被世人用另眼相待,她們雖才藝雙全、自視清高,但只能寄人籬下、以賣弄色藝求生,看他人臉色過日子。被社會邊緣化的危機使得士大夫與歌妓在心理上有了情感共鳴。他們在一起把酒言歡時,能互相傾訴不快,成為紅顏知己。

比如喜愛狎妓的蘇軾在離開杭州去密州(今山東諸城)時,路過蘇州,沒有好友送行,只有一位歌妓守在閶門出城處,為他設宴餞行。他在《醉落魄》中寫道;舊交新貴音書絕,惟有佳人,猶作殷勤別;自小身在富貴溫柔鄉的晏幾道也有:“知音敲盡朱顏改,寂寞時情。一曲離亭,借與青樓忍淚聽”的慨嘆。可見,歌妓對文人起到了一定精神慰藉作用。

二、文人的情感需要

(一)成名前文人內心苦悶需要疏解。

首先宋代文人們的心情普遍都是沉悶、壓抑的,

因為他們很難有報效國家的機會。宋代朝廷自建國就實行守內虛外政策,內求穩定,外求苟安,對於環伺的遼、西夏等民族欺凌,宋政府每每都是以輸歲幣、納貢為代價,士大夫根本沒有誓死效忠國家的機會,四個字“活得憋屈”乃是生動寫照。

此外,宋代黨爭也很厲害。宋代的諫官看誰不順眼,就徒增虛名地陷害,不良的政治生態使得宋代的官員們經常被貶是家常便飯。試想,一個欲求正常的人怎麼受得了這些折磨呢?因此宋代的歐陽修們、蘇軾們、陸游們也只能在家或在酒席上與歌妓們開開玩笑了,這實際上是一種自我解脫、宣洩的方式。

(二)成名後文人醉心於樂,尋求刺激。

不一樣的閒情逸致:宋代文人為何都愛和歌妓混在一起?

宋代文官們的俸祿十分優厚。宋仁宗嘉祐年間制定“祿令”,宰相、樞密使月俸三百貫,拿一兩銀子等於一貫錢算,等於300兩銀子,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大概在300元人民幣,那麼一個月就是9萬人民幣,這是基本工資,除此之外,還有林林總總的福利諸如祿粟、職錢、職田等,像宰相趙普、寇準、蔡京、秦檜等建有自己的富麗堂皇的宅院和優美別緻的私家園林。

物質上的富餘使得文人雅士醉心於樂。宋代官員們經常開辦私人宴會飲酒玩樂,皇帝也經常宴會群臣,公共場合裡有專門的陪侍歌舞的官妓,私人宴會上則有養在家中的私妓陪侍。當閒來無事又才情甚高的士大夫們在宴會上遇到那婀娜多姿、儀態萬方的歌妓手捧一杯美酒,笑著服侍在膝前,時而鶯聲鶯語繚繞耳畔,時而抱著琵琶倩舞翩翩,試問哪個男人能坐懷不亂呢?

我們看蘇軾是怎樣玩耍的吧。據宋代王明清在《揮塵後錄》記載,大文豪蘇軾每逢春天休假時,便約友人到湖上游玩,早晨在風景優美的山水之間吃過飯,便請客人們每人乘一條船,船上分配十名妓女,任其所適。午後三五點再鳴鑼集之,復會望湖亭或竹閣,極歡而罷。至晚上七八點鐘時,才列燭以歸。

三、宋代注重現實享受的社會風氣

(一)宋代人們開始注重現實利益與享受。

由於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傳統的重義輕利觀也被顛覆了,人們的思想觀念發生了巨大變化。宋政府放寬了抑商的限制,注重現實利益的商人們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陡增,出現了大商人大富豪“榜下提婿”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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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對盈利的商人家纏萬貫、出入豪奢羨慕不已,希望也像他們一樣享受生活。新興市民階層由於經濟水平的提高也開始注重精神享受,“瓦舍”、“勾欄”、“歌館”遍佈,人們通宵達旦地玩樂。

(二)宋代文人們不再嚴格遵守封建倫理道德。

據明代劉宗周的《人譜類記》記載,理學大師程顥、程頤兄弟一起去友人家赴宴,座中有妓女陪侍,一貫自我約束甚嚴的程頤氣得“拂衣起去”,但程顥坦然自若,與妓女推杯換盞,毫不拒絕。次日,程顥去找程頤,見他十分生氣,似乎責怪自己與妓女放肆言樂,程顥則理直氣壯地辯說道,“我和妓女喝酒怎麼了?我心中無妓。你氣得跑掉,那是因為你心中有妓!”

可以想見,妓女陪侍在當時是多麼普遍且有普通的現象。民間百姓都樂於享受,士大夫們難道要過“抱朴守一”的清苦生活嗎?當然不!太宗時,宰相宋郊責備夜夜笙歌的弟弟宋祁,說他把以前過得苦日子忘了,整天泡在富貴溫柔鄉里,宋祁則回答,那時的苦日子不正是為了今天嗎?一語道出了士大夫們普遍的心聲。

四、宋代社會對文人狎妓的縱容

(一)宋代法律對狎妓的管理較為寬鬆

宋律對文人士大夫狎妓是有規定的,例如不能在公開場合調情,不能與妓女發生性關係等等。但是在《宋會要輯稿·刑法二》裡規定,“郡縣官公務之暇,飲食宴樂,未為深罪。”對於與妓女過分親密造成惡劣影響的官員僅僅是調職或降官,最嚴苛的懲罰也只是罰銅十斤,杖八十,或徒一年,相當於怠忽職守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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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宋代社會風氣對文人狎妓也較為寬容。

恪守封建倫理道德、忠貞純潔一般是對女子而言,人們對妻妾成群或沉迷煙花柳巷的男子一般不加斥責。人們厭棄青樓女子,認為她們輕薄低賤,濫情庸俗。但男子妻妾成群誰也不會責怪。比如柳永,沉迷於青樓舞館裡,整日與歌妓廝混,蘇軾原配死後又娶妓女王朝雲,還另有很多小妾,甚至不惜把小妾換坐騎。兩人如此荒唐的行為並沒有招來眾人指責,只是成為人們的笑談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宋代的歌妓大多是“賣藝不賣身”的,只有極少數歌妓由於生活所迫才會出賣色相。士大夫和歌妓之間,如果不超越合理的範圍,是可以接受的,可以被人們理解的。但是,一旦跨越這個法律界限,過分縱慾,那就絕對為社會所不容。宋代理學家們或多或少都在批評狎妓這一滿足一己之私的行為。不過,慾望是人之常情,文人士大夫們只要堅持心中有度,世人們自然也無可厚非。

參考文獻

1. 武金山,《宋代妓女與宋代士大夫的情慾生活》,載《宋史研究論叢》,2011年第00期;

2. 餘雪蓮,《論宋代青樓文學對宋代文人文化的影響》,載《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7年第8期;

3. 宋東俠,《宋代士大夫的狎妓風》,載《史學月刊》,1997年第4期;

4. 鞠丹鳳,《知己之愛——柳永與歌妓情感的重新審視》,載《吉林省教育學院學報》,200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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