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麼年代了,還搶公章?

都什麼年代了,還搶公章?

文 | 丁琨

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每次登上頭條的方式都各不相同,前有大罵投行女,後有訪談摔杯子,這次是因為搶公章。

前情不表,就說搶公章這事,李國慶還真不是第一個。筆者略作查證,發現近幾年來,這樣的事情前赴後繼層不出窮,只是如李國慶這般鬧得天下皆知的比較不多。

都什麼年代了,還搶公章?

1、那些年搶過的公章

先說最近的,今年4月14日,上市公司新宏澤(002836.SZ)發佈了一則《關於控股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其收購的子公司由於業績對賭糾紛,原管理層將公章印鑑搶走,導致該子公司處於失控狀態。

都什麼年代了,還搶公章?

再說上市公司母公司出過這類么蛾子的也有不少。僅在2019年12月,A股市場就發生了兩起搶公章事件,都有公告可查。12月14日,ST圍海發佈《關於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等重要辦公資料失控的公告》。僅僅10天后,聚力文化步其後塵,也發佈了《關於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印章、證照資料失控的公告》。

都什麼年代了,還搶公章?

除此之外,前些年鬧得比較轟動的諸如方正集團、雷士照明的股東內鬥中,也都涉及到公章證照的搶奪。從當時的公開報道來看,其激烈程度亦不輸這些後來者。

2、搶的不是公章,是“正統”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中國人向來注重禮儀風度,“君子動口不動手”——這些知名企業的股東、高管怎麼就如此熱衷於搶公章呢?

其中的理由只有一個:在很多情況下,這招雖然簡單粗暴、觀感不佳,但是管用!為了真金白銀的利益,只要能達到目的就行,你死我活之際,還顧得上什麼形象呢。

為什麼這招管用?因為在企業經營實踐中,掌握了公章印鑑的一方,具有天然的官方權威,可以出具各種公函,代表公司“正統”。無論面對外部客戶還是內部員工,蓋上了紅彤彤大印的文件最有說服力。不信可以設想一下:假如你代表公司出門辦差,給你一份股東會決議,授權你代表公司處理一切事務,上面有全體股東簽名,法律效力完全沒問題,但你拿著這份東西跑到客戶那裡,是不是還不如一張蓋著公章的委託函有用?

都什麼年代了,還搶公章?

沒辦法,中國人自古就有印信情結。皇帝的玉璽代表最高權力,誰拿著就是“如朕親臨”,這東西要是落在不懷好意的人手裡,另起爐灶都有可能。個人的印鑑要隨身帶著,寫字作畫落款不蓋章就不作數,是不是親筆還在其次,只要沒用印就一定不能信,就不值錢。

所以這個傳統延續到今天,居然把搶公章變成我國企業內鬥的保留項目之一,實在令人哭笑不得。

那麼被搶公章的一方,有什麼辦法應對嗎?

如果正面遭遇對方搶奪,曉之以理沒用,又不願發生肢體衝突,理智的選擇是報警。但現實情況是,警察處理過程中也面臨諸多難處:甲說我是大股東,乙說我是法人代表,丙說我是董事會任命的總經理,都主張由自己來保管公章,該聽誰的?出警的一般都是轄區派出所民警,不可能都對《公司法》信手拈來,再說這並非其職責範圍。最多也就是調解勸和,制止動粗。

被搶之後,可以像噹噹網俞渝方面一樣,選擇將公章作廢,然後重新刻印。但這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各地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大體上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都是要提供的。在現實操作中,二者缺其一,都很麻煩。

最後的辦法是訴訟,這當然是下策。需要收集證據,聘請律師,最無奈的是,官司一打起來,流程可能會很漫長,這期間公司發展怎麼辦?跟客戶走合同,法人簽字可以空著,沒蓋章那就是耍流氓了。

正因為實際經營中的種種掣肘,沒有公章的一方往往寸步難行,即便是處於控股地位的大股東,有時也不得不認慫。這也是搶奪公章這種行為在企業管理中屢屢發生的原因所在。

3、公章背後的商業文明

在筆者看來,究其根源,還是現代公司治理的機制沒有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揮實際作用。翻開A股公司的招股說明書,最敷衍的部分往往就是“公司治理”一節,幾乎千篇一律的套模板。制度文件都很齊備,真正落到實處的恐怕不多。平時不重視,沒有樹立起對規則的敬畏、對契約精神的推崇,等到糾紛來臨,自然也就成了一紙空文。

但在機制的背後,還有一個理念的問題,而這涉及到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區分。所有權是股東的權利,公章代表經營權,那麼我們要思考:股東爭鬥為什麼要去搶公章?其實反映的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糾纏不清,是商業文明的現代化不夠徹底。在我們的慣性思維中,投資者即股東總想插手經營管理,覺得不參與就可能失控,就會丟掉話語權進而失去利益;反過來看,一些企業管理者確實也會覺得不參與經營的股東坐享其成,白白“躺贏”。久而久之,雙方難免心生齟齬。而這樣的結果又會加劇惡性循環。

值得欣慰的一面是,這些年來,我們一邊旁觀了很多企業內鬥,一邊也學到了不少經驗教訓,事物總在曲折中前進。像“寶萬之爭”這樣的經典案例,更是給所有企業股東和管理者提供了公司治理的教科書。有了這樣的基礎鋪墊,事情的確在起變化。這不,ST圍海和聚力文化的公章就拿回來了。

都什麼年代了,還搶公章?

在搶公章的惡習接力中,李國慶不是第一個,但希望他是最後一個。都什麼年代了,這樣的“傳統”早該摒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