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激扬青春梦想,争当青年先锋

福建五四青年奖章公布

经过专家评审、公示、复核,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研究决定:

授予漳州市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第十七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龙文区检察院检察官潘进格“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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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是一支富有情怀、富有爱心、敢于探索的队伍,在岗干警均为硕士。他们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用法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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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

依法履职,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依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力度。对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熊某某等11人重大拐卖儿童案,被告人均受严惩,被解救儿童均被妥善安置。严厉打击性侵犯罪案件,对郑某某因性侵养女提级管辖,起诉至市中级法院,被判处无期徒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起诉市检察院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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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感化,教育挽救迷途者

依法惩罚罪行较重未成年人,也对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轻微的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行为矫正、家庭指导、就业就学帮助,促进其早日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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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水仙花”团队联合有关部门帮教在押未成年人

人文关怀,努力保护救助弱势群体

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心理疏导、司法救济等帮助,两年来,共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办案效果。到福利院、留守儿童中心等走访慰问,帮助建设青少年文化宫、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法治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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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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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期间,未检“水仙花”团队送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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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效果,积极参与涉未综合治理

对校园周边安全、娱乐场所管理等领域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加强配合,健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创建春蕾安全员机制,推动被动受案向主动预防转变。联合市妇联等单位出台文件组建以农村妇女主任为主体2000余人、覆盖所有基层组织的春蕾安全员队伍,由检察机关进行履职技能培训,开通绿色通道,可就发现的问题直接联系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该机制被省政法委等11家单位发文推广。建立“一长三员”队伍,提升校园法治水平。制作、发送法治宣传材料,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专题讲座,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开展漳州市“法治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黄秀强检察长受聘为漳州一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联络员、小观察员队伍同步组建,制定全省首份《法治辅导员工作规程》。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能力

1名干警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2名干警系全省未检业务标兵;1名干警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司法志愿者介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被中央综治办等单位评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法治保障”全国制度创新优秀事例;“三访四帮”亲历性办案机制被福建省文明办选入全省精神文明创新案例100例;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春蕾安全员机制被最高检评为2018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依托春蕾安全员机制发现并提起公诉的郑某某性侵养女案荣获2019年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2018年获市级“巾帼文明岗”后,2019年又荣获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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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周跃武现场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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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检察院未检“水仙花”团队将发扬五四精神,以责无旁贷的使命与担当,把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法治环境作为对未成年人最好的礼物,为青春中国而奋斗,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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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还没结束!

本次荣获“福建青年五四奖章”的个人

龙文区检察院潘进格的相关事迹吧!

福建青年最高荣誉!龙文检察潘进格荣获省五四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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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七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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