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的居民请注意,看到失信被执行人金益忠、金宣华请举报!


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的居民请注意,看到失信被执行人金益忠、金宣华请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金益忠,男,汉族,1984年11月24日出生,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栗滩村18组11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52219841124****


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的居民请注意,看到失信被执行人金益忠、金宣华请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金宣华,男,汉族,1963年4月27日出生,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栗滩村18组11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52219630427****

执行案号:(2020)粤1303执恢219号

执行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1303民初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金益忠、金宣华应返还借款50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金益忠、金宣华未能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唐辉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终结执行。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于 2020年5月12日立案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金益忠、金宣华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相关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钟法官0752-326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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