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你喜歡的,便是你生活的方向


有一首歌,叫《平凡之路》,它傳遞著一種信仰:徘徊著的,在路上的,你要走嗎?易碎的,驕傲著,那也曾是我的模樣。沸騰著的,不安著的,你要去哪?

在人生這條路上,我們都曾跨過山和大海,穿越過人山人海。我們曾經擁過的一切,但轉眼卻隨風飄散。我們也曾對生活,感到過失落失望,也曾不甘於現狀,想要擺脫枷鎖,也曾經迷失過方向,直到我們從低谷爬起,才領悟,探索生命的意義,才是我們這一生要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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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條道路又是什麼呢?《在路上》的作者傑克·凱魯亞克曾說,世上道路有很多種,有乖孩子的路,瘋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蕩子的路……

傑克·凱魯亞克,出生於馬薩諸塞州洛厄爾,他在大學二年級的時候退學,一邊旅行,一邊進行文學創作。在此期間,他與幾位同路而行,感受靈魂的碰撞。

經歷七年之旅,他耗時四年整理材料,用三週時間完成了《在路上》的撰寫。有人稱,它是一本尋找自我的人生聖經,有人卻稱,他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因為他是最早提出這一概念的先行者。這本書,曾一度佔據暢銷書排行榜的前列,被譯成了25種語言,成為美國文學史上最具影響力的書籍之一。

所謂“垮掉的一代”,指的是二戰後風行於美國的文學流派。這一流派的作家,看似放蕩不羈,不修邊幅,生活渾渾噩噩,愛穿奇裝異服,他們並不遵從於正兒八經的學業和工作,以浪跡天涯為樂,對社會對家庭缺乏責任感,與社會制度背道而行。他們嚮往新的刺激與絕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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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ROAD


《在路上》,正是以作者以及他身邊的人為原型進行紀實創作。故事講述主人公薩爾為了尋找人生意義,與好友迪安、瑪麗露結伴同行,橫越美國大陸,直達墨西哥。一路上,他們經歷了各自感情的離離合合,也瘋狂地享受著年輕人的激情。他們留戀過酒吧,也浪跡過沙漠,他們暢談過兩性之間的話題,也探討過東方的禪宗,累了困了,他們隨遇而安,總之,從紐約到舊金山,從同行到分離,他們從最初的頹廢,直至找到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作者認為,這部小說,並不是為了宣揚我行我素,沒心沒肺,恣意妄為,他所表達的是年輕人的內在思考,那股促使他們在精神上不斷追求的神秘力量,到底是什麼。正是通過身體力行,向世人證明,所謂“垮掉的一代”,恰恰是為了涅槃重生。

01 不甘於現狀,才會選擇遠行

德國詩人黑塞說過:有勇氣承擔命運這才是英雄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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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波希米亞狂想曲》劇照

2019年的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波希米亞狂想曲》,就是一部與本書有著相似風格的紀實傳記。主人公佛萊迪·摩克瑞曾在機場做行李搬運工,然而,他的生活平靜得如一潭死水,在父母眼中,他就像怪人一般的存在,沒有絲毫價值感。

機緣巧合之下,他投身搖滾樂,組建了皇后樂隊,他對音樂的熱愛與痴迷,使他迅速竄紅。巨大的名利成就,使他開始自我放逐。原本的生活變得一成不變,毫無意義,於是,他遠離了愛人,朋友,家人,與他們眼中的“壞朋友”湊在一起瘋顛。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他變得不可理喻,輕薄自私,狂妄自大,缺乏責任感。

但也許,就像《在路上》這本書的作者所說“我一輩子都喜歡跟著讓我有感覺有興趣的人在一起,因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瘋瘋癲癲的,他們熱愛生活,愛聊天,不露鋒芒,希望擁有一切,他們從不疲倦,從不講些平凡的東西,而是像奇妙的黃色羅馬煙火那樣不停地噴發火球,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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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我們或身邊的人,是否都經歷過這樣一段時期呢?好像一匹失控的野馬,毫無目的地撒歡,直到精疲力竭。但,我們內心深處很清楚,我們的脫韁,是為了去尋找自由,摘掉父母或愛人系在我們身上,無形的繩索。

因為現狀或使我們感到疲憊不堪,或使我們困頓不已,或是我們感到乏味索然,因此,我們鼓動自己前進,遠行,跟隨自由意志,去觸摸一直在呼喚我們的那片秘境。

02 無論哪一條路,都會遭遇坦途

富蘭克林有句名言:有的人25歲就死了,直到75歲才埋葬。

相信,大多數人,都不願意活成這一定律。在年輕人的認知裡,上一代,拒絕接受新知,安於現狀,不敢試錯,活成了被裝在套子裡的人。那是一種令人絕望的價值觀,這就是為什麼新生代總在抗爭,因為他們不像活在既定的人生軌跡,他們認為人生還有無數種可能。

本書中,描繪過一段場景:每當太陽西沉,落日黃昏,作者會在河邊遙望遼闊的天空,那一刻,他彷彿看到眼前有片未被開墾的土地,而不停走動著的人們,使他感受到年輕人的躁動與喧鬧,世界本不該是平靜的,只有打破沉寂,才能綻放出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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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都曾有過不安於現狀的叛逆期,特別是剛步入社會,與父母間多少存在著無法協調的代溝,迫不及待想要離開他們,展翅高飛,去找尋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

然而,這一路,我們跌跌撞撞,不被父母所理解,遭遇職場的爾虞我詐,經歷了愛情的分崩離析,甚至沉淪在家庭婚姻的繁雜瑣碎中,直到有一天,我們負重而無力前行,開始懷疑人生,不得不重新審視一切。

從踏上人生這段路的那一刻起,我們註定要面臨各種不可預測的狀況。就好比坐上了瘋狂的過山車,誰都無法預知下一秒將會發生什麼。

但,我們清楚地意識到,人生啟程,才能找到出路,哪怕荊棘叢林,刀山火海,也不會後悔。

孟子說: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不經歷風雨,又怎能長成參天大樹,眺望廣闊的風景呢?

03 人生,是一場自我和解的修煉

有人說,與自己和解,便是與這個世界和解。

凱魯亞克在書中寫道:世界旅行不像它看上去的那麼美好,只是在你從所以炎熱和狼狽中歸來之後,你忘記了所受的折磨,回憶著看見過的不可思議的景色,它才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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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執拗於探索人生,在旁人看來,是一場又一場的災難,他們認為人生本不該走上這樣一條路,理所應當按照常規的流程:讀書,工作,戀愛,結婚,生育,相伴到老……傳統的人,會用各種各樣的語言、行為、態度,去影響沒有走上正軌的人,迫使你按照他們所認為的模樣去生活。

這種的拉鋸戰,間接在干涉我們與自已對話,阻撓了我們與自已和解。

就像書中主人公薩爾的朋友迪恩,曾坐過牢,出獄後,居無定所,甚至為求營生,找了一份代停車的工作,一邊談論著女人與愛情,一邊又談論著尼采與寫作。

他來自社會底層,活如螻蟻,卻不卑微。他可以將人生三分之一的時間耗在酒吧與女人身上,又浪費了三分之一的時間活在監獄中,卻還能用三分之一的時間泡在圖書館裡。

薩爾聽著他海聊叔本華,卻從來沒聽懂他想要表達什麼。當我們提議自駕橫跨美洲大陸時,他激動萬分,馬上拋下生計,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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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俗的理解中,這樣的人四處遊蕩,不務正業,劣跡斑斑,對婚姻家庭毫無責任感。然而,他身上那種自我的光環,卻又深深打動著旁人。

很顯然,他並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他,他只為自己而活。


一個人,只有完全接納自己的優缺點,才能與自己和解,活出他想要成為樣子。

04 你喜歡的,便是你的生活

雖然,迪恩的活法,並不為大多數人所認可,但薩爾欣賞他對生活的態度,只要是想做的事,他就不會壓抑自己。就像他明明是個停車的臨時工,卻能在每一次接活的幾分鐘,像一名專業的賽車手一樣,敏捷而精準,細節處,他使身邊的人感受到了生活的激情。

就像國家一級演員何冰,在對年輕一代的演講中,感嘆:那些抱怨“一代不如一代”的人,真該好好看看當下的年輕人,把傳統的變成了現代的,把經典的變成了流行的,把學術的變成了大眾的……把自己的熱愛,變成了一個與成千上萬的人,分享快樂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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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曾經人們眼中“垮掉的一代”,在他們追求自己興趣的路上,創造出了一個多元化的世界。因為不走尋常路,最終,闖出了另一片和而不同的價值觀。

而這份動力,源於每一個心裡有火,眼裡有光的追夢人,那些曾被視為“垮掉的一代”,正在悄然崛起。

喬布斯,作為改變世界的創新領袖。因為早年父母造成的家庭陰影,使他在年輕時也曾離經叛道,當他感到迷惘時,選擇了輟學,逃離塵囂,前往印度朝聖,他也曾拋棄女友,甚至不與血親相認。

可這些過往,並沒有影響他對熱愛的事業,執著追求。他了解人性的需求,他懂得美學對生活的意義,他善於聯想,他選擇不落俗套的同伴,他提倡另類思考,他出售的是夢想而非產品。

因此,他把喜歡的元素,融入到產品中,把理想的生活,帶給了有同樣追求的年輕人,成為了一個時代的巨人。

《在路上》有一句經典的肺腑之言:我們非去不可,在到達之前,永不停止。

從作者寫書的立意上來看,《在路上》不是一本人生指南,它只是在你沉淪時的一記重錘,敲醒你心靈深處的渴望,去探尋生命的意義。對於本書中提到的那個時代,年輕人荒誕的經歷,曾被許多媒體評論家所不屑,我也並不苟同於以這種極端放逐的形式,標榜人生信仰。


然而當你過著一眼可看穿的未來,如墜死海,激不起半點波瀾時,為什麼不為自己再活一次呢?

對於生活這條平凡之路,你是選擇怎樣的信仰,成為自己的繼續前行的動力呢?


我是愛學習愛生活愛成長的@隨言草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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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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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張語恩

每天都在堅持寫日記的人

喜歡在大自然中感悟生活的真諦

喜歡用世間萬物使文字變得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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