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到底是案源重要還是學歷重要?

薛小落


《律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以上就是律師的業務即案源類型,也就是律師的各種飯碗,律師作為法律服務行業的主力,生存的最本質營養是經濟基礎,而最能決定經濟基礎的就是案源。

再者,和社會大環境一樣,律師行業也存在二八定律,而這一劃分的最主要標準就是收入,而不是學歷,案源決定收入,孰重孰輕不言而喻。

既然八成的律師都被案源匱乏所束縛,這其中較上進的律師依然日復一日、苦心孤詣尋求案源,少則一年半載,多則三年五年去尋求案源的從無到有,由少到多,由廣到精。律師的基本學歷已經是本科(曾經的寬地區有少數法律大專),而成為律師已經說明是校友中的佼佼者,考研、讀博未必難於登天,拿一到五年的時間拼命去尋找案源者多,提升學歷者少,親歷者心中本身就已經有了答案。

至於其他層主所說的執業道德,美好品質等等,那都是作為人的基本品質,是無論問哪個行業都能拿出來回答的共有答案,在討論每個行業的特性時,避而不答而談萬能答案,縱然回答本身不錯,但一如他人問你多大了,你說你是好人一個道理,不知道是何用意。誠然,在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部分人的美好道德在逐步丟失,早已忘記初心,動搖使命,急需有人去喚醒,最難的是自我喚醒!


劉律師在身邊兒


從事律師職業已經28年了,因為當時1989年7月從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時候,沒有考上研究生,所以至今還是個本科。

因為現在本科滿大街都是,碩士也很多,甚至人家有的地方的寺廟招和尚的時候都要本科、甚至碩士學歷,所以作為律師僅有本科學歷就有點低了。

在去年要給一家國企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一次培訓,人家法務部長就問了:你什麼學歷?我說:本科。那你這學歷有點低呀,我們研究院進來的人幾乎都是碩士,有好多教授級高工,還有一名院士,你一個本科咋給他們講課呢?最後,這次培訓就沒有搞成。

因此, 認為:學歷很重要,最起碼你第一次見客戶,你遞上名片,上面寫著:法學碩士,多有面子呀!

再說了,客戶如果面對兩個律師,一個本科,一個碩士,再客戶不瞭解這兩個律師的情況下,讓客戶選,那肯定選碩士呀!

可見,學歷是讓客戶認為你很有本事的基礎,所以,學歷重要。

案源對律師來說當然也很重要!畢竟律師要靠案源吃飯,沒有案源,你讓律師喝西北風去?

但獲取案源的因素很多,比如:父輩的資源,中學、大學同學的資源,自己平時積累的人脈,自己的業務水平等等。

高學歷是獲取案源的一個因素,有穩定的案源是律師擴大自己人脈資源,進而獲得更多案源的關鍵。

但,對於律師來說,辦案件的能力才是重中之重!就算你有高學歷,如果高分低能也不行;就算你有很強的人脈資源,獲取了很多案源,但案子辦的不行,經常敗訴,以後人家也不會再給你介紹案源的。

所以,說到底,對於律師來說,能力最重要!


法眼掃描


個人認為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實際辦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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