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问题何以屡禁不止整治农地非农化乱象须出重拳

近段时间来,全国各地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正在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非常之手段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大棚”腾飞之势。

“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被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大棚房”问题何以屡禁不止整治农地非农化乱象须出重拳

据有关部门对京津冀地区的初步调查发现,有的将大棚房变身“私家庄园”,有的在大棚里违法违规建房,有的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从济南、青岛、潍坊到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北方地区城市周边“大棚房”问题呈现蔓延之势,不少地区还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等问题。“大棚房”占用土地70%是耕地,其中近一半是永久基本农田,问题不能说不严重。如果任凭“大棚房”问题蔓延,将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同时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

“大棚房”问题何以屡禁不止整治农地非农化乱象须出重拳

据了解,“大棚房”专项整治已经不是第一次开展。早在2010年,全国多地就开展过类似的整治行动。这些“大棚房”多是由公司开发的,以设施农业园区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其手法一般是先低价按农用地从村集体或农民手中流转土地,统一建好大棚和院落,然后高价公开出售“大棚房”,再根据业主需要,接手内部的装修工程,甚至还有人以设施农业的名义申请农业补贴。这些企业往往还通过分次申报建设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等,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用于其他经营。尽管开发商在广告中宣称与村里签订了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这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为何“大棚房”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利益驱动。开发

者以较少的投入,通过改变大棚用途就能“坐地生金”;购买者以较低的价格就能拥有一片土地,稍加装修就可以满足自己的所谓“田园梦”;一些地方打着设施农业的幌子,违法占地、变相建设农宅,宝贵的农地资源竟然变成任人觊觎的“唐僧肉”。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夹杂了暧昧的利益算计,畏首畏尾,导致对侵占耕地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外,由于大棚表面有塑料覆盖,执法部门很难通过卫星遥感等方式发现其中的违建。

“大棚房”问题何以屡禁不止整治农地非农化乱象须出重拳

坚守“农地农用”原则,就要坚持农地农业用、农地农民用,这是落实中央土地管理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贯彻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然要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必须准确把握清理整治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任务。应当看到,我国在落实“农地农用”原则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管理不善、执法不力等原因,也有各地认识不清、标准不严的因素。必须要从中汲取教训,建立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农地非农化乱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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