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投资9.3亿 南安市疾控中心、市医院、柳城到霞美公路将有大变化

  日前, 发改局在南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三份批复,内容如下:

  拟投1.8亿

  南安市疾控中心将迁建

  从南安市发改局公布的《关于南安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获悉,为加快推进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研究,同意南安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8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桑林村,项目用地约32亩,将建设一幢9层的实验综合楼、一幢6层的皮肤病防治院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批复全文

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批南安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为加快推进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研究,同意南安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350583-84-01-023428)。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桑林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1312平方米(约32亩),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幢9层的实验综合楼、一幢6层的皮肤病防治院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800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3日

  拟投2亿

  从南安市发改局公布的《关于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传染病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中获悉,为健全南安市疫情防控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经研究,同意实施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传染病区项目。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匡算20000万元,建设地点同样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桑林村,项目用地面积12023平方米,建筑面积14430平方米,将建设一幢四层感染楼、一幢二层综合楼及配套设施。

批复全文

  你院《关于申请审批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传染病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为健全我市疫情防控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经研究,同意实施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传染病区项目(项目代码:2020-350583-84-01-02121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医院新院区传染病区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桑林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2023平方米,建筑面积14430平方米,建设一幢四层感染楼、一幢二层综合楼及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20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院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许可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基建程序报我局审批。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3日

  拟投资超5.5亿

  柳城到霞美将新建一条路

  日前,南安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柳城至霞美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为扩大城市发展框架,提高南安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南安柳城至霞美将新建一条公路,全长5.474千米,双向六车道,项目总投资匡算55993.16万元。

批复全文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柳城至霞美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为扩大城市发展框架,提高南安市城镇化发展水平,经研究,同意实施柳城至霞美公路工程(项目代码:2020-350583-48-01-023029)。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柳城至霞美公路工程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杏莲村、三堡村,霞美镇埔当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于柳城街道杏莲村,与南官公路(国道358)形成十字交叉,通过三堡隧道(1070米)下穿西气东输管线,沿西气东输管道走向,于埔当村下穿南石高速公路,终于霞美镇埔当村接入联十一线,形成互通立体式交叉(联十一线预留)。

  全长5.474千米,路基宽30.5米,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千米/小时,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55993.16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许可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基建程序报我局审批。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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