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生于公元653年,唐高宗李治第五子,武则天所生下的第一个儿子,5岁时被立为太子。因天资聪慧,很受父亲喜爱,多次在唐高宗东巡洛阳时留在长安监国。然而这位皇太子却在24岁时,突然死在洛阳合璧宫。
对于李弘的死因,《旧唐书》记载:
上元二年(675年),太子从幸合璧宫,寻薨,年二十四。
只交待了太子的死亡,却不明死因。
而《新唐书》里,却是这么记载的:
上元二年(675年),从幸合璧宫,遇鸩薨,年二十四,天下莫不痛之。
太子竟然是被毒杀的!
究竟是谁毒杀了当朝太子呢?同样在《新唐书》里,有另外一段记载:
四月己亥,天后杀皇太子。
太子李弘,竟然是被自己的母亲武则天杀死的!
那么《新唐书》的记载,究竟是否属实呢?武则天作为一个母亲,又有什么理由,杀死自己的长子呢?
让我们再看看《资治通鉴》中,是如何记载这段历史的:
义阳、宣城二公主,萧淑妃之女也,坐母得罪,幽于掖庭,年逾三十不嫁。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出降,上许之。天后怒,……,己亥,太子薨于合壁宫。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
这里的萧淑妃,是唐高宗李治之前的宠妃,在争宠失败后,被武则天缢死。可以说是武则天的死对头了。儿子李弘竟然为死对头的的女儿求情,武则天生气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就因为这个原因,一个母亲就要杀死自己的儿子,是否过于牵强了?况且,李弘为两位公主求情是在咸享二年(671年),和自己死亡的上元二年(675年)间隔四年有余,把这件事看做武则天杀子的原因,确实有点站不住脚。而且萧淑妃早已死去多年,即便儿子为她的女儿求情,也丝毫影响不到武则天的地位,根本就没有必要因此就毒杀自己的长子。
因而有部分人认为武则天杀子的主要原因,是权力斗争。
武则天在当时很可能已经有了擅权的野心,太子李弘作为储君,可以说是她登顶路上最大的障碍,所以这才借机除掉自己的长子。
然而仔细想来,此时唐高宗尚在,李弘后面还有三个弟弟,最小的李旦也都已经14岁,最大的李贤都已经21岁了,每个人都是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此时即便杀了长子李弘,武则天就能登上权力巅峰吗?显然一切都只是后人的附会猜测而已。
由此看来,武则天根本就没有必须杀死自己长子的原因。那么李弘突然身亡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从史料记载中,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太子李弘可能是遗传了自己老爹李治的毛病,身体一直都不是很好。《旧唐书》里有记载,太子病重时已经无法正常处理事务了。
咸享二年驾幸东都,留太子京师监国,太子多病庶政皆决于辅弼。
而《旧唐书·孝敬皇帝传》里唐高宗李治亲自给爱子写的悼文里,是这么描述李弘的病的:
自琰圭在手,沉瘵婴身。
这里的琰圭是一种玉质的礼器,琰圭在手,代指李弘被立为太子。沉瘵婴身,意为李弘得了痨病,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肺结核。
在那个医学不发达的年代,即便贵为太子,肺结核也是绝症,所以李弘二十四岁便英年早逝。而结核病患者会出现吐血症状,很有可能是宫中有人看到李弘临终吐血,误以为是被人投毒。而武则天后来多次废黜自己儿子,甚至取代李唐,洛阳称帝,为诸多文人所仇视,因为将毒杀李弘的罪名罗织在了武则天头上。
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在所谓的正史中,也有许多矛盾和疑问的地方。历朝史官们在编修正史的时候,毕竟也是带着自己的主观判断的,又受修史时的政局及文化影响,难免会有些春秋笔法。我们在读史过程中,要时时保持着理智的判断和求真的态度。万万不能一切都以史书为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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