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籃球規則,易理解易記憶,分分鐘記住

2第四章後半部分是比較重要的,因為這其中涉及到了裁判員在執裁過程會出現的多數問題。


簡化籃球規則,易理解易記憶,分分鐘記住

暫停;(一般是教練員請求暫停)

  1. 暫停時間一般是1分鐘。
  2. 只有在暫停機會出現的時候才可以批准暫停請求。
  3. 暫停機會:(1).球成死球,計時鐘停止,裁判員結束了與記錄臺的交流。(2).最後一次罰球成功,球成死球。(3).對方隊投籃得分時(僅對於非得分隊)。
  4. 每隊可以准予,上半時2次暫停,下半時3次暫停(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最多隻有兩次暫停,就算是你有三次暫停機會,那也只能有兩次)。
  5. 暫停次數是不得遺留的。(上半時兩次暫停要是沒用,那就是沒有。)
  6. 一般是給先提出暫停隊的做登記,除非這不是他的暫停機會(如,a隊請求暫停,隨後b隊也請求暫停,這時候a隊進球得分了,那這暫停機會是屬於b隊的,因此就是登記b隊的暫停,給予暫停。)
  7. 暫停是需要教練員到記錄臺清楚的要求暫停或是其與記錄員建立目光上的聯繫,並且做出規範的暫停手勢。
  8. 暫停請求可以被取消,但是隻能在暫停信號響之前要求取消。
  9. 暫停期間,以及第2節,第4節,加時賽開始之前的比賽休息期間,允許任何隊員進入比賽場地,只要其留在自己的球隊席區域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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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換(替補隊員請求替換);

  1. 替換機會期間,可以替換。
  2. 替換機會:(1).球成死球,計時鐘停止,裁判員結束了與記錄臺的交流。(2).最後一罰成功,球成死球。(3).第4節和加時賽最後兩分鐘,對方隊投籃得分時(僅對於非得分隊)。
  3. 替補隊員上場和換下的隊員下場之後,必須得比賽計時鐘運行片段之後,球再次成為死球時,他們才可再次被替換(如a1替換a2,a1上場了,a2下場了,這時a1不能離開比賽,a2不能進入比賽,只有在比賽開始後再次出現了替換機會時,才可以被替換。),除非,場上隊員少於五個或者其是需要執行罰球的隊員。
  4. 注意替換是替補隊員請求替換,他應該到記錄臺清楚的要求替換,並做出正確的替換手勢或者是坐在替換椅子上。他也必須是做好了比賽準備。
  5. 替換請求只可在替換信號發出之前要求取消。
  6. 替換機會一開始,記錄員就應該立馬發出信號通知裁判員(這時還得看裁判員哨聲為準)。
  7. 裁判員哨響後,招呼替補隊員進入比賽場地,這時替補隊員才可以進入比賽場地(一般情況,裁判員沒有做出招呼手勢,替補隊員只能停留在界線外,不得擅自進入場地)。
  8. 替換必須儘可能快的完成。五犯離場和被取消比賽資格犯規的替換,必須要在30秒之內完成。否則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其有不必要的延誤比賽,應給延誤比賽的隊登記一次暫停,若沒有暫停機會,那則是給予主教練一次技術犯規(B)。
  9. 若是罰球隊員因為受傷,五犯,被取消比賽資格,需要替換,那這替換其的替補隊員代替其進行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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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權;

  1. (1).預定的比賽時間開始15分鐘之後,某隊不到場,或是準備的隊員不及5個。(2).球隊的行為阻礙比賽進行。(3).拒絕比賽。以上的三種情況之中,示為球隊棄權告負。
  2. 一般是判給對方隊勝利,比分為20:0。
  3. 一般在聯賽之中棄權兩次,那球隊的比賽資格就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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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隊員而告負;

  1. 在比賽進行期間,某隊在比賽場上準備的隊員少於2個(意思是隻有1個隊員或沒有隊員),那此隊因為缺少隊員而告負。
  2. 此種情況發生時,如果判獲勝的隊原本就領先了,那就是按照比賽停止時的分數來判定結果(a隊在第2節開始時能夠上場打球的隊員只有a1,這時的比分是a隊15:b隊17,這時判b隊獲勝,比分就是15:17。)。如果判獲勝的隊是不領先的,那比分應該是2:0(a隊在第3節開始時能夠上場打球的隊員只有a2,這時的比分是a隊18:b隊15,判b隊獲勝,比分是2:0。)。

第四章主要的規則已經描述完了。若有不對或是不懂的,歡迎各位給阿里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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