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林州:兩天執結六起金融案件,追回貸款48萬元

疫情防控以來,林州法院執行局充分利用電話、微信等信息化辦案優勢,兩天執結六起金融案件,執行標的48萬元,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官,咱們法院門口見

“法官,我到了,你在哪兒?好好,咱們法院門口見”。上午9點,按照電話中約定的時間,執行法官魏玉峰提前準備好結案手續來到單位門口,與魏玉峰通話的,是被執行人趙某生。

據悉,申請人某信用社與趙某生、趙某軍、張某借款合同糾紛兩案中,林州法院審理後判決趙某生償還某信用社貸款8萬元及利息,趙某軍、張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未履行判決義務,某信用社於2020年4月8日向林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後,法院向執行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趙某生在收到執行通知書後,主動致電執行法官。原來,趙某生從電話、報紙等網絡媒體瞭解到,不履行法院判決義務,將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銀行賬戶被凍結,甚至被司法拘留。在權衡利弊後,趙某生主動聯繫執行法官攜款履行了義務,於是出現開頭一幕。

另一起案件系申請人某信用社與被執行人李某、某鐵路材料廠、付某林、付某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林州法院審理後判決李某歸還申請人某信用社貸款25萬元及利息,付某林、付某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向其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後,執行法官隨即電話聯繫李某,告知其不履行判決義務將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前思後想下,李某表示會積極配合法院,當日下午,李某通過銀行轉賬履行了判決義務,並繳納了案件執行費,至此,該案得以實結。

零接觸、不見面一天執結三案

據瞭解,申請人市區信用社與王某興、牛某英、唐某慶借款合同糾紛三案中,經林州法院審理後判決王某興返還市區信用社貸款5萬元及利息;判決牛某英返還市區信用社貸款5萬元及利息;判決唐某慶返還市區信用社貸款5萬元及利息,李某國對上述三起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四被執行人均未履行判決義務。市區信用社遂向林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魏玉峰通過郵寄方式分別向當事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同時向線上查控模塊發出指令,但均未查詢到四被告的財產線索,後發現李某國銀行賬戶有流水交易,執行法官魏玉峰決定先將其銀行賬戶凍結,再致電李某國,在得知自己賬戶被凍結後,意識到執行法官對其“動真格”了,次日,李某國通過銀行轉賬履行了判決義務,並繳納了三起案件執行費,執行法官魏玉峰第一時間解封了李某國的銀行賬戶,至此,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以“零接觸”圓滿執結。

法院凍結銀行賬戶是為了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勸告所有被執行人,不要等到法院採取了強制措施,影響到自己的正常生活才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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