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升官去长安,舍不得扬州相识的“歌妓”,写首短诗成千古名篇

我们知道“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唐诗是诗歌史上不可逾越的高峰,那么李白和杜甫就是这片天空中最闪亮的两颗星星。他们一个浪漫潇洒,像是不属于凡间的谪仙人,一个沉郁顿挫,是这乱世中的儒者宗师,是诗中之圣。

随着盛唐的远去,两颗星星也渐次消失,化成了两座高峰矗立在那里,让所有的后来者仰视。

然而唐诗终究是唐诗,除了盛唐以外,其他的几个时期,诗歌的内容创作也都带有着各自的特点。在晚唐,人们借李杜之名,又排出了一个小李杜,分别是李商隐和杜牧。


杜牧升官去长安,舍不得扬州相识的“歌妓”,写首短诗成千古名篇


他们的文学成就比不上盛唐的李杜,但正像上文所说的,两人的诗风都有着很独特的地方。

李商隐的《无题》诗想必不用多说,唐代诗人中再难找出一个李商隐一般的人物。其他人写诗是给别人看,给世人看的,生怕别人不懂自己在说什么,而李商隐写诗给自己看,他完完全全的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之中,世人能不能懂他根本无关紧要。他的诗最难解,凡人看不懂,看懂的人为他保守着秘密。

杜牧在晚唐也是一个标杆,文人的标杆。他风流,在扬州歌舞流连,“赢得青楼薄幸名”;有才华,写得出流传千年的名句名篇;他还懂军事,不是只会一腔热血纸上谈兵的书生,而是真正读兵书,能上战场,“收取关山五十州”的将,这在迟暮且颓唐的晚唐极为难得。


杜牧升官去长安,舍不得扬州相识的“歌妓”,写首短诗成千古名篇


杜牧作为诗人非常关心朝廷政事,也多次用前朝事迹作比喻来讽刺当今朝廷,比如我们所熟知的《阿房宫赋》,他写的诗也以咏史抒怀诗最为著名。从这些地方,我们能够看出一个文人的担当,也只有到了晚唐,才越显出这种人的可贵,也将那些只知道粉饰太平、纸上谈兵的人甩开了几千里。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这首诗,并不是他的咏史抒怀诗,也不符合他“俊爽”的特点,相反,是一首依依惜别的诗。杜牧升了官,要从扬州奔赴长安,临走之前,与相识的歌妓留恋惜别,写下两首诗,第一首就是那著名的“豆蔻梢头二月初,娉娉袅袅十三余”了,今天我们来看第二首。


杜牧升官去长安,舍不得扬州相识的“歌妓”,写首短诗成千古名篇


赠别二首·其二

唐代:杜牧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诗的主题我们已然明了,是对妙龄歌女的依依不舍。杜牧是怎样铺陈这个主题的呢?

我明明是个多情的人啊,在今天却像是一个无情之人。为什么这么说,下文给出了答案,因为在这本该开心的酒宴前,却感觉到自己根本笑不出来。

今夜的人们好像都没有考虑过离别,只顾着自己尽欢作乐。只有红烛有心,为这里即将到来的离别而感到悲伤,替我们这些人洒了一夜的热泪。


杜牧升官去长安,舍不得扬州相识的“歌妓”,写首短诗成千古名篇


诗的内容看上去很简单,妙处在于几个对比的使用。一个是多情和无情,自己平时也是多情的人,今天却变得无情,平时一起寻欢作乐的人们,今夜里又仿佛格外的多情,无视了明天的离别。这多情和无情的对比之间,我们更能看出杜牧的多情。

另一个对比是蜡烛和人群的对比。蜡烛本身是没有情感的,诗人将主观的伤感赋予了它,究其根底还是因为诗人自己对于明天的离别感到非常的伤感,但这里仿佛并没有人为他而伤感,这一点对比引起了诗人的心理落差。

为了弥补这个落差,诗人就将自己的情感诉诸蜡烛,这满眼繁华的灯红酒绿之中,竟然只有蜡烛理解我伤感的内心,愿意为我流一夜的泪。


杜牧升官去长安,舍不得扬州相识的“歌妓”,写首短诗成千古名篇


整首诗在写自己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但是诗人运用的角度都非常的巧妙,或者是用酒宴人群的角度,或者用蜡烛的角度,自始至终没有对自己的正面描写。

通篇没有出现过悲、愁等字,却能在阅读的过程让我们自己体会到诗人在离别时真挚的伤感之情。这就是唐诗蕴藉的美,即使到了晚唐,依旧能感受到这样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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