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死刑犯不想死,有4種方法可“免死”,說了你可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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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這個刑罰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代都存在,是為了懲罰罪大惡極的人而制訂的一種刑罰。在現如今法律和各項制度完善的法治社會,死刑的判定一定有嚴謹調查,講事實擺證據,一般不會出現冤假錯案的情況,並且一旦判定就不太可能有轉圜的餘地了。而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古代可就不一樣了,死刑好像很隨意就判定了,和現代不一樣的是,在古代被判了死刑的人可以選其他刑罰免於一死,那到底有什麼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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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辦法比較殘忍,電視劇中也經常上演,這個辦法只有男死刑犯可以選擇,就是閹(yan)割。這對很多人來說等同於死刑了,要忍受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摺磨,更有人覺得生不如死,因為這種辦法在那個男權社會無疑是對他們尊嚴的踐踏。很多人都不會選擇,只有少數人為了活著而選擇受這種侮辱性的刑罰,畢竟好死不如賴活著。比如大家都知道的司馬遷,受了這種刑罰之後在監獄中忍辱負重寫出了我國的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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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辦法就是皇上親賜的免死金牌。這個比較好用,不管你犯了什麼事,只要有這個牌子就能免逃一死。但是這個牌子也有一個弊端,讓擁有這個牌子的人肆無忌憚對刑罰沒有敬畏之心。不過尋常百姓一般沒有機會獲得這個牌子,皇帝也不會輕易把免死金牌賜出去,除非你是真的立過什麼大功。如果再遇上朱元璋這樣的皇帝,專殺有免死金牌的人,那就更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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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辦法就是經常出現的賄賂行為了,這個就是為有背景的人準備的了,這個需要強大的人力,財力。提前買通管事的官員找一個替罪羔羊準備瞞天過海,真正的犯人卻還在逍遙法外。這種方法也是被人所不齒的,而且也要冒極大的風險,萬一事情敗露,所託非人,那牽連就很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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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種辦法就是大赦,不過這個可遇不可求啊,只有在勞動力緊缺和遇到重大節日重大喜事的時候皇帝才會大赦天下,如果遇到這個,當然是比較幸運的,尋常百姓沒有背景,免死金牌和賄賂都做不到,只有遇到大赦的時候才是真正的撿了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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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古代的刑罰,死刑犯不想死,有4種方法可“免死”,說了你可能不知道,所以還是覺得生活在現代太好了,不會無緣無故死的不明不白,尋常百姓也有說話的權利。而如果生在古代就沒有那麼幸運了,生命如螻蟻可以任人踐踏,各項制度都不完善,連申冤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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