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將房子借侄子暫住 不料要房時卻不願歸還

  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因擔心侄子沒有房子居住,姑姑“借房”給侄子暫住,經過多年侄子也成家立業了,沒想到當自己想收回房子時,侄子卻不願歸還。

  聞某與張某系姑侄關係,因父母早逝,由於當時張某結婚沒有房子居住,聞某將一處住房借於張某使用,經過多年努力,張某家庭事業都經營地有聲有色。於是,聞某想要回屬於自己的房屋,多次與張某協商要求其搬離房屋,但張某拒絕歸還。聞某無奈以返還原物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庭審中,張某辯稱:聞某和自己形成事實收養關係,即母子關係,房子是聞某贈與自己的。但經查實,被告年滿21歲時遷戶至原告戶籍,已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常住人口登記卡顯示關係為姑侄關係,該房屋系不動產,不動產的贈予需相關手續材料,在庭審中張某也並未拿出相關材料證據,故張某該訴求無事實及法律依據,依法駁回訴求。

  固鎮法院審理認為:聞某與張某事實收養關係不成立,贈予條件及出資購買該涉案房屋,未提供證據且原告不予認可。綜上,法院判令聞某享有該房屋的使用相關權益,並責令張某儘早將房屋歸還於聞某。(記者 陳成 通訊員 劉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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