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83名公告

2019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19年度省直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分為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二、遴選範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全省市(州)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中央機關、省直機關設在市(州)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也可報考。

三、遴選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8年5月28日以後出生)。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具體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央級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市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業、企業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19年5月28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採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
http://www.sc.hrss.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報名時間為2019年5月28日至6月3日1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各部門的公開遴選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9年度四川省省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職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諮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佈的電話直接與各遴選單位聯繫。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在報考1個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的同時,還可自願再選報1個面向所有公務員的職位。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面向所有公務員的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註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登記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並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遴選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4日18:00。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的1天后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四川省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兩份,供資格複審時使用。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及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19年6月5日18:00前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印發的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為每人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為每人80元)。網絡報名成功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准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在2019年6月25日-28日登錄網站打印本人准考證,並於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繳費人數與遴選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省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於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被取消遴選計劃的職位,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遴選單位徵得報考人員同意後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單位其他職位。

(三)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為2019年6月29日,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暫定於2019年7月下旬由遴選單位公佈,考生也可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
http://www.sc.hrss.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進行查詢。

(四)心理素質測試

部分職位開展心理素質測試(詳見《職位表》)。心理素質測試採取筆試的方式進行,實行合格制,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佈。需要開展心理素質測試的職位,心理素質測試合格方可進入下一遴選環節。

(五)資格複審和麵試

筆試結束後,由遴選單位按遴選計劃5:1的比例(個別職位按3:1的比例,詳見《職位表》),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選。擬進入資格複審的最後一名為筆試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均進入資格複審。由遴選單位通知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註明“同意報考”並蓋章,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還需經市黨委組織部同意推薦並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公務員登記表複印件參加資格複審。資格複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複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遴選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由遴選單位組織,可採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實踐調研等多種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的素質和能力。部分職位還要進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詳見《職位表》)。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六)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後,各遴選單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為2:1,對於遴選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考察工作在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實施。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採取發佈考察預告、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省直機關。考察中要嚴格檢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落實檔案審核責任,在此基礎上形成考察報告。各遴選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由遴選單位負責安排,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後至本次遴選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遴選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只進行一次,只複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複檢結果為準。

(八)試用

由各遴選單位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試用人員,進入遴選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報考2個遴選職位的選調生,應在頂崗試用開始前,選定最終報考的職位。由此產生的名額空缺,可依次遞補。

(九)集體討論決定

試用期滿後,由各遴選單位根據職位要求、頂崗試用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

(十)公示和轉任

遴選單位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十一)任職培訓

新遴選公務員在任職前,應接受遴選單位開展的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四川省情、公務員職業道德、職業禮儀、行為規範、優良傳統、省直機關工作相關要求等,幫助新遴選公務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儘快適應省直機關工作。

五、其它事項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關於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幹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各遴選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省委組織部舉報。

六、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單位負責解釋。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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