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供暖溫度規定,必須達到18℃,未達到可申請退費

近日,很多網友反映小區供暖溫度不達標,而且多次反映都沒解決!根據《山東省供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之前濟寧發佈的供熱辦法規定,供暖溫度不達標,是可以要求退費的,下面就給大家科普一下:

濟寧供暖溫度規定,必須達到18℃,未達到可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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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供熱管理要求室內溫度不達標需退費

根據《濟寧市供熱管理辦法》規定,供熱企業應當保證採暖供熱期內,居民用戶臥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於18℃。“根據標準,如果居民家中溫度低於達標溫度4℃以上,熱企需按日退還居民用戶日標準熱費的100%。”濟寧市燃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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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溫熱線電話

特別注意的是,居民如有測溫需求。可撥打熱線:3291153,測溫費用須由申請者先行支付。

第五章 投訴與爭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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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供熱企業應當實行標準化管理和規範化服務,建立供熱服務承諾制度和受理投訴制度,公開供熱服務投訴電話,供熱期間安排人員二十四小時值守,及時處理用戶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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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

1採暖期間,用戶認為室內溫度不達標的,可以向供熱企業提出溫度檢測要求,供熱企業應當在接到檢測申請後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檢測。

2對室內溫度進行檢測,應當在門窗正常關閉二小時以上的情況下,將計量器具置於被測房間中央距離地面一米處,計量器具的穩定讀數為實際供熱溫度。3用戶無正當理由不配合測溫或者不在測溫記錄上簽字的,視為當日溫度合格;供熱企業未能及時檢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不在測溫記錄上簽字或者不存留測溫記錄的,視為當日溫度低於十四攝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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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4用戶認為室內溫度不達標或者對供熱企業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委託法定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檢測費用由委託方先行墊付,並根據檢測結果,由責任方承擔。法定檢測機構受理用戶測溫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供熱企業參加檢測。

5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會同供熱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室溫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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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經測定,室內溫度達不到規定標準,屬於供熱企業原因的,供熱企業應當在採取整改措施後進行復測。在供熱溫度達標前的天數,為室溫不合格的天數。供熱企業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用戶退還熱費:

1室溫高於或者等於十六攝氏度、低於十八攝氏度的,退還日熱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2室溫高於或者等於十四攝氏度、低於十六攝氏度的,退還日熱費金額的百分之五十;

3室溫低於十四攝氏度的,退還日熱費金額的百分之百。經複測,用戶室溫仍不達標的,按照所測溫度中最低溫度的標準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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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退費金額=(日熱費金額×退費比例)×室溫不合格天數;日熱費金額=熱費總額÷採暖期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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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

首次供熱的住宅小區延遲供熱的,供熱企業應當按照延遲的天數減收相應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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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供熱企業向用戶退還熱費的,應當在每年採暖期結束後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戶並辦理退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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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供用熱雙方發生供熱爭議的,由供用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供熱主管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

每到冬季,濟寧人關心的大事就是供熱,最近,很多網友在濟寧網絡問政平臺投訴供熱公司不給力,國家規定供熱溫度是18度為合格,大家在投訴的同時,先看下家中溫度。供暖初期,供熱工人也很辛苦,聽說濟寧某些供熱企業職工都是義務加班,而且還沒有加班費,多體諒一下他們的不容易。希望大家在看待問題時,可以理性對待,家中溫度不達標,可以要求供熱公司上門維修,也可以申請退費。

大家可以在評論區留言,看看你家溫度多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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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綜合山東省供熱條例、濟寧市供熱辦法、圖片來源網絡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如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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