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用药范围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可自行选择厂家采购药品。
8月27日,黑龙江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乡村医疗卫生常用药品清单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是对6月份黑龙江卫健委下发《关于印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清单的通知》的一个补充。
此次《通知》将清单中的一些药品商品名去掉,只保留通用名。可以看出,这一措施增加了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用药选择性。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可到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去查询药品的商品名及生产厂家。
另外,《通知》再次强调,该常用药品清单仅做参照,原则上是要保证这些常用药品的数量,但也要根据当地群众实际用药需求来自行调整和配备。
附:修改后的常用药品清单
一般乡镇卫生院常用药品清单(230种)
中心乡镇卫生院常用药品清单(290种)
一般村卫生室常用药品清单(70种)
较大村卫生室常用药品清单(90种)
不过,也曾有人反应清单很好,方便了群众,但对于乡村医疗机构来说进药资金也是一大问题。如何更好地平衡可能出现的问题,这将是我们未来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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