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除了道德的譴責,情感上應不應該給予同情?

作為飲食男女的我們,擁有屬於自己的愛情、婚姻、家庭,應當滿足,可是,當我們被婚姻外的真愛射中時,頭暈目眩,把持不住的時候,情人關係就產生了。情人,即是敏感的字眼,又是種浪漫的唯美。當然,世人對於情人一貫的態度是唾棄、是譴責、是痛恨、是謾罵,在這樣一片人人喊打的呼聲當中,是否可以夾雜一絲絲的同情?

不可否認的說,在婚外保持著情人關係,是一種極其不穩定的因素,情人是婚內感情的分裂者,是婚姻的破壞者、摧毀者,是家離子散的元兇,是敵人。俗話說得好: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對待敵人,我們的態度一貫是很明朗的: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譴責,從婚姻的立場去抵制,從家庭的角度去捍衛。情人一旦暴露於陽光之下,似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只因它的破壞力太過強悍!

情人,除了道德的譴責,情感上應不應該給予同情?

有這樣一種人:因真心相愛,不計回報的付出真實感情,只為愛而付出,這是真的有情人,無奈與緣分擦肩而過,只能默默的、卑微的、不計名分的愛著,只有這樣的人,才有資格稱為情人!

這種情人的付出:一旦遇到了真愛,那種付出叫做奮不顧身,赤誠誠、滾燙燙、熱辣辣的那顆愛的真心,和盤托出、全部賦予;細膩的感情噴射而出,體貼入微的理解、牽腸掛肚的心疼、柔情似水的撫慰、柔腸百轉的包容、心有靈犀的懂你。給予的,永遠都是最好的,最美的,最柔情的,最溫玉的,最感動的,最激情的,最浪漫的,最溫馨的,最嫵媚的,最風情的,最讓人捨不得的。

這種情人的所圖:不圖錢,不圖財,不圖名,不圖利,圖的是相互間的那份真愛、那份好、那份感動。錢財雖神通,她們不覬覦。名分沒有,她們甘心不要,因為她們知道,不能看著心愛的人身敗名裂,不能破壞他們的婚姻家庭,只想保持著這樣安靜的平衡,默默的愛著。雖然愛的很卑微,從來都是在陰暗處,不敢暴露於陽光之下,喜氣洋洋的節日,卻是情人孤寂淒涼時;雖然愛的沒有結果,明知不會有結果,不會有對愛的保障,依然飛蛾撲火;雖然愛的苦澀,備受不能常聚的煎熬,兼受不能光明正大的盜賊感、不能揮去的負罪感的吞噬,忍受親朋流言白眼。一直從未放棄愛著,只因那是真愛!

這種情人的歸宿:真愛有了,愛情繼續了,卻沒有緣分,或者說是有緣無分。卻有著唯一的恨:相見恨晚!恨未能相識待字閨中時!恨造化弄人!愛情的酒醉了一杯又一杯,情歌唱了一遍又一遍,許三生三世,相約不喝孟婆湯,寄情下輩子,盟誓來生做夫妻!情關難堪透,幾人瘋來幾人痴!“如果你的另一半先你而去,那我就來娶你;如果你先另一半而去,那我隨後就來,到天堂裡娶你!”,也許,這是情人最理想的歸宿,也是情人間最真情的告。不破壞別人的家庭,只要安靜的、默默的守著彼此那真誠的心、守著那份遲來的真愛、守著愛的幸福,就好!這才是大多情人謹守的底線,眼望光明處的卿卿我我,獨自在陰暗處堅守、期盼、等待!望穿秋水!盼郎!竹馬來!

情人,除了道德的譴責,情感上應不應該給予同情?

真愛,不論婚內婚外,從來都是美好的,只是婚外的真愛,姍姍來遲了,但它要比婚內的愛情幸福的多、浪漫的多、誘惑的多,才會有那麼多的前赴後繼。這種的情人關係,就如同毒品一樣上癮後再難戒掉,可是接受婚外情的現象比比皆是,只是礙於道德的譴責、家庭的穩定,都緘口不言。但心裡都是一樣的:外面彩旗飄飄,家裡紅旗不倒,集所有才智維繫著家庭與情人間的平衡。這是有其根源的:從古至今(這裡的今,截止到1950年一夫一妻制婚姻法的頒佈),作為社會主體的男人,三妻四妾是常態,一個男人可以同時擁有多個女人的愛與婚姻關係,作為男人的這種劣根性一直在繁衍。後來女權達到了巔峰,以武則天為代表,女人一樣可以同時擁有多個男人的愛與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實行到現在,大概七十年,打破封建殘餘,爭取女權與男權平等,男女都是社會自由的個體兼主體,婚姻法束縛的是組成婚姻的個體,卻束縛不了男人、女人千百年來繼承的劣根性。因此,男人有男人的彩旗論,女人有女人的金槍論:金槍銀槍槍槍不倒,家裡寶槍不老。這就是說,接受情人關係,不光是真愛那迷倒眾生的魅力,還有其根源性。

情人,除了道德的譴責,情感上應不應該給予同情?

滋生情人關係的溫床,必然是婚姻內,愛情的破裂、感情的冷漠。然而,下面這種情況也比較常見:不缺愛人,不缺愛,不缺物質不缺錢,婚內愛情也很溫暖,卻依然保持有婚外的情人關係。這種情況的內疚與自責心也是最強的,卻仍舊常在河邊走,只是被愛的感覺太過美好、太過誘惑!當然,人生最為理想的感情模式是,真愛就在婚姻內,維持真愛常新常鮮,是捍衛我們婚姻的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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