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新闻发布会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新闻发布会

4月22日上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度首场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发布会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新闻办)主任马梓峰主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广平出席会议并详细介绍第一季度检察业务工作情况。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新闻发布会

本次新闻发布会是鹤岗市检察机关首次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办案数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加强对业务统计数据分析和管理的要求,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服务好鹤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大局。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新闻发布会

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院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理念,转作风,强基础,抓落实,坚持做到疫情防控、检察办案两手抓两促进。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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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63件86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42件58人,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32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9件205人,共起诉84件194人,不起诉27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2.4%。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件次。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次。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2件,采取诉前程序2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4人,批准逮捕1人,作出不批捕决定3人。受理审查起诉4人,审结时起诉3人,审结时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2人,起诉3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民行申诉类信访事项15件,12309检察服务热线33件,来信13件,均按照“七日回复、三个月答复”要求办理,回复率100%。

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

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2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14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7人。

八、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

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犯罪12人。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0人。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5人。

九、办理涉疫情案件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案件2件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疫情刑事案件2件2人,起诉1件1人。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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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大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干导向,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抓实抓牢党的建设贯穿始终;更加自觉主动顾大局,把精准服务中心工作贯穿始终;更加清醒坚定促转型,把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贯穿始终;更加凝心聚力抓提升,把加强“四铁四化”检察队伍建设贯穿始终,努力为推进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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