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開展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

為及時回應困難群眾所盼、所急、所憂,切實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通知,決定開展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特殊困難群體分類分層幫扶服務體系。福州市、三明市,長泰縣、晉江市、涵江區、政和縣、上杭縣、霞浦縣為試點單位。試點時間為期一年,幫扶服務對象包括兜底保障對象、低收入對象、其他特殊困難對象。

通知明確,各試點單位按照特殊困難群體建檔致貧類型給予精準幫扶服務,結合本地實際選擇若干幫扶服務項目進行探索創新,加快構建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具體任務包括生活救助、急難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結對幫扶、社會參與。其中,鼓勵採取“點對點”“一對一”“多對一”等形式,建立黨員幹部、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與特殊困難家庭和個人的結對幫扶服務,提供資金和物資幫助。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助、志願服務等方式開展幫扶服務活動,建立健全幫扶服務需求與社會力量供給對接平臺;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實施以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為重點的社會工作專業化服務項目。

通知要求,6月底前完成摸底、建檔工作,9月底前初步建立快速審批、救助、服務機制,12月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長效機制。對需經審批認定的特殊困難群體,通過信息共享核對、簡化申請手續和證明材料,實現申請只需提交一張身份證、一份核對授權書即可辦理,讓群眾“最多跑一次”。(福建日報記者 潘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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