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套路贷”是怎么操盘的(无忧,米房,借贷宝,今借到)

安徽省青阳县一对90后表兄弟,带领亲戚朋友创建的所谓“互联网借贷公司”,其实却是一个以无抵押贷款为幌子的“套路贷”诈骗犯罪团伙。

短短一年时间里,先后有近千名涉世未深的受害人落入该团伙设计好的贷款圈套,利息超高,有的利息竟高达1000倍。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1000元,一年多后,借款累计债务高达100余万元……”

近日,经过近两个月的摸排调查,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新郑警方多警种联合,跨区域作战,将该团伙一举摧毁,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

无抵押贷款1000元,一年后要还100多万元2月9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一名市民说想找公安局法律专家谈谈。民警在与其交谈中了解到,他在网上借了别人的钱,可越借越多还不起了,不知道公安局管不管这种事,如果不还“贷款”是不是自己也违法?

当天下午,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高明杰接待了报警的20多岁的赵先生。原来,2016年7月,一个朋友要结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赵先生经济拮据,手头紧张,想找人借1000元给朋友随礼,又觉得找人借钱没有面子。看到手机上发来的可以无抵押贷款的信息后,赵先生想反正贷款不多,发了工资就可以还,就回复信息说想贷款,很快一条短信息发来,让他加入一个“无抵押贷款QQ群”。

按照对方的要求,赵先生上传了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信息,放款人让他打了1200元的欠条,扣除周利息200元,对方在网上只付给了他1000元。为了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风险,他又给网上的中间担保人打了1000元的欠条。如果按照约定还款1200元,两张欠条同时作废,如果逾期不还就变成了贷款2200元。(网上打的借条,通过今借到,无忧,米房,借贷宝等等这些平台打出的借条)

一周时间过去了,赵先生单位的工资因故没有发下来,会计说工资还要再等几天。眼看贷款就要逾期,欠账1200元要变成2200元,赵先生手机收到短信,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还钱。就在赵先生为难想求助时,“无抵押贷款QQ群”一位女士表示愿意帮助赵先生,条件同样是“以贷还贷”的周息贷款。贷款1420元,还旧账1200元,外加利息220元。(金额首次借款一般都是一个星期1000到手700,或者1500到手1050,条子一般都是借一压一,借1000打2000的条子,这样子)

在“善解人意”的客服人员的诱导下,赵先生的贷款数额逐步变大,贷了又贷,还了又还,慢慢成了“以贷款养着贷款”,赵先生甚至算不清自己违约了多少次,贷款了多少次。(当你还不起钱时,就需要借东家还西家)

经过反反复复的催款贷款还款,有一天,网上的客服人员告诉他,其贷款已经累计至150多万元。借款人在威胁恐吓还钱的同时,告知赵先生他们已经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他,要拍卖他父母帮他买的车子和房子。

赵先生这才忐忑不安地拨打了110,想找民警打听打听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已经违法,是不是能少还点钱。

“套路贷”的操盘路径“利用网上贷款属于新型的犯罪,派人好好查,应该不会就只有这一件。”在新郑市公安局每周的警情分析会上,该局负责人给刑侦大队提出了指导意见。虽然临近春节,新郑市公安局还是成立了由刑侦副大队长王建牵头,网监、视频合成作战中心配合的调查小组,针对赵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初步摸排调查。在一周的调查中,就初步落实类似赵先生情况的警情20余起。

侦查中,一个以马某、丁某表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3月9日,新郑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带领民警赵兵、张攀等人的先期侦查组抵达安徽省青阳县,对该涉嫌犯罪团伙的窝点进行摸排调查,民警经过多次化装侦查,确认该团伙设立在青阳县伯益商贸城小区“同鑫微贷”公司内。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马某、丁某二人为所谓“同鑫微贷”公司老板,该团伙设立审核、财务、催收等工作部门,不同部门之间严密分工、各司其职,对“入网”的受害人反复敲诈勒索。(更过分的是,有时他们工作人员在你还了贷款以后,不和你消条子,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套路你,说没有还)

据警方介绍,该微贷公司审核部有王某、徐某平、姚某峰等10名团伙成员,财务部有余某、左某雄等12名成员,催收部有高某、苏某5名成员。

通过审核后,该微贷公司审核部将自己筛选的“优质客户”推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客户的资料进行最终审核并放贷。

该团伙利用借款人急于用钱借钱的心理,以缴纳“保证金”“押金”的形式,引导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虚高于实际借款金额一倍、并口头约定实际还款时间缩水为所打借条一半的虚假借条,从表面上让受害人形成有足够时间还款的蒙蔽心理,实际上是故意设置高额度、高利息、短周期的苛刻条件,在客观上极大地增加了借款人如期还款的难度,导致借款人在借条到期后往往不能如期还款,后单方面将“押金”“保证金”等变相转化为续期费、延期费、逾期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进一步垒高受害人的债务金额,加大还款压力,致使受害人在“套路贷”中越陷越深。

该团伙以到期后不能如期还款,则签订的虚假借条生效,并将债务移交催收公司进行恶意催收相要挟,受害人迫于无奈只得继续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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