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未检探索“一站式”取证 避免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你或许不知道

一个智障儿童被性侵的案件

牵动着一个检察官的爱心

继而推动了一项少年司法保护项目的建成。

2017年年底,盘龙区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等部门合作,探索建设了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今年4月该项目落成后,正式开展了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工作。

多年来,该院致力于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牌特色,少年司法的“盘龙模式”曾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的肯定。如今,未检“盘龙模式”仍在不断前进,该院重点打造的“心茁未检工作室”将于近日正式启用,一站式取证中心作为心茁工作室的一项内容,目前已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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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促成“一站式”取证中心建成

受表达能力、认知程度以及心理压力各方面原因的约束,未成年人被害人尤其是被性侵者在侦查阶段的陈述大多模糊不清,有些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有些案件无痕迹物证,被害人往往需要接受反复询问、回忆被侵害细节,造成心灵上的“二次伤害”。

2017年3月,盘龙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就受理了一起性侵智障未成年人的案件。14岁的小芳有一定程度的智障,父母是从外地来昆明打工讨生活的,一家人住在盘龙区青龙村的出租房内。一天趁着小芳父母外出时,邻居张某某见色起意,到小芳家里对她实施强奸,作案完张某某正欲回家时,被突然回来的小芳父亲撞了个正着。

小芳父亲报警后,公安部门去做了现场勘验,但没有查到什么切实有利的证据。由于关键物证缺失,加之在侦查阶段被害人对关键细节陈述不清、犯罪嫌疑人提出其系未遂的辩解,致使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重大问题。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利用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优势,多次向小芳核实案情,最终确定该案中张某某已构成强奸既遂的案件事实。该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对张某某判刑。

未检检察官宁宇表示:“小芳作为受害人,身心均已受到了巨大伤害,但我们为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对其进行询问,不断让她回忆受害过程。这个案件的办理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觉得,一定要为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做点什么,减少他们的痛苦,于是一站式取证中心的想法开始萌生了。”

该案发生后,该院未检部门对统一管辖一年以来的未成年人被害人性侵案件类案进行了分析研究,充分调研后,向盘龙分局提出了以未成年人被害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为试点少年警务工作的检察建议。

该建议得到了盘龙分局、昆明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2017年9月盘龙区少年警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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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推动取证工作规范运行

为推进该中心的硬件建设,该院多次会同区政法委、盘龙分局以及区司法项目办就中心的选址建设、设施功能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讨,最终于2017年年底正式开始建设。

2018年4月,该院在区委政法委、救助儿童会公益组织、区司法项目办等多部门的协同帮助下,正式启用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

该中心设在社区,具备对儿童身心友好的温馨环境,并提供私密的空间,让被害人获得充分的安全感,同时通过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身体检查等设备,一站式完成对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尽量避免对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再度伤害。

同时通过实时视频传送及信息交换装置,方便除直接参与询问的人员外其他成员同步观察询问情况,心理咨询师、检察人员根据情况及时指导询问人员调整发问方式和发问节奏。

硬件得到落实了,接下来未检检察官又开始考虑如何将这一中心真正地用起来。今年3月,该院与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等多部门会签《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与保护运行规则(试行)》,明确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的办案程序、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推动公安机关建立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专办联络员、女民警专职询问队伍等专业化办案机制。

4月,在救助儿童会的支持下,相关部门共同形成《盘龙“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操作指引》,通过公安、检察、医疗、社工等跨部门多专业人员共同商讨,从不同专业角度为未成年人被害人及其家庭拟定个案方案,促进未成年人被害人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5月,会签《关于对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医疗救助的工作协议》,整合医疗资源,开辟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建立专业化的医疗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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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跟进,延伸儿童综合保护的检察职能

截至5月,该院联合盘龙公安分局开展一站式询问工作共计6人次,以具体个案为切入点联合相关成员部门延伸综合儿童保护的检察职能。

未成年人小焕被强奸一案是一站式取证和保护中心建成后的第一个案例。在此案中,有小焕和两名证人总共三人在这里接受询问,检察官通过介入案件,通过中心的视频监控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引导侦查人员取证,一次性将证据固定。

检察官宁宇在询问中了解到小焕是离家出走,在无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与不良青年混迹在一起的,受到了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李某某对其实施强奸后,检察官委托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前往小焕户籍地对其家庭、成长经历进行社会背景调查,进一步帮助小焕重返家庭、回归正道。

年仅8岁的被猥亵对象小嘉在侦查机关不愿意陈述自己被猥亵的过程,到达该中心后,检察官会同询问人员、心理咨询师形成询问方案,在心理咨询师的协助下,小嘉放松了情绪,描述了其多次被长期租住在被害人家中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猥亵的重要陈述,最终周某某被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宁宇认为,“一个项目的建成和使用虽然对办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却不能避免这些孩子免于伤害,如何从源头预防这类案件的发生才是根本。”盘龙未检结合性侵案件分析,发现性侵案件发生的背后都存在家庭教育防范的缺失。为此,盘龙区检察院将防止性侵害防线端口前移,联合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在辖区内小学开展预防性侵的家长课堂法治讲座,引导家长关注并重视防范性侵的家庭教育,建立正确、合法的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 | 盘龙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