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本期失信名单
公开曝光
姓名:刘观军
身份证号码:370502660115083
住址:东营区东赵小区15号楼1单元502室
执行依据:(2008)东商初字第157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15850元
未履行标的额:115850元
姓名:刘冠强
身份证号码:370502196703100819
住址:东营区东赵小区14号楼2单元301室
执行依据:(2008)东商初字第157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15850元
未履行标的额:115850元
姓名:王连京
身份证号码:370502197306250017
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6号
执行依据: (2012)东民一终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997969元
未履行标的额:9979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