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大汾一男子在灾后重建期间酒后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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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4号台风“艾云尼”影响,

连日来,我县普降大到暴雨,

导致全县23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

灾情发生后,

本该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救灾工作,

自觉维护灾区治安、交通和经济秩序,

积极开展自救重建。

有人却借灾后重建之由

无理取闹,给灾后重建添堵。

6月11日,遂川县公安局

拘留一名灾后重建期间酒后滋事男子,

有利推进了辖区内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因连日暴雨,遂川县大汾镇某村叶某房屋旁约20米处发生轻微山体滑坡,镇、村干部连夜组织对叶某一家进行了安全转移。暴雨过后,山洪渐渐消退,叶某返回家中后发现,山体滑坡约有半立方左右黄土落到水沟处,对水沟造成一部分堵塞,但是对水沟的排水并无很大影响,更不会危及其住房。

6月10日,叶某醉酒后多次拨打镇干部、村干部以及110电话,以其门口水沟堵塞漫水为由无理取闹。大汾派出所民警得知情况后主动联系叶某,民警教育其酒后不可无理取闹,经民警多次做工作,才平息其情绪。

民警与镇干部实地查看灾情

谁知6月11日早上,叶某喝了半瓶高度白酒后,借酒性再次拨打村长和村书记电话。村长、村书记两人接到电话后,前往叶某家中实地查看情况,因水沟漫出的水并未造成危害,村长、村书记便告知其可以自己动手将水沟中的泥土清理,叶某拿出镰刀威胁村长、村书记两人交出手机、钥匙并拿走,并将村长的摩托车骑走。之后民警在该村村道上找到叶某,并将叶某依法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民警依法对叶某口头传唤

叶某醉酒后借灾后重建之由无理取闹的行为,引起了在大汾派出所检查工作的法制大队重视,法制大队大队长张克荣严格把关,审查材料后报县公安局批准,给予叶某行政拘留的处罚,当晚大汾派出所将叶某送至遂川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依法对叶某行政拘留

公安提醒

近日,受暴雨影响,我县各乡镇不程度受灾,个别乡镇受灾严重。为依法维护灾区的秩序,保障防汛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请广大群众以救灾大局为重,服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救灾安排,自觉维护灾区治安、交通和经济秩序。对救灾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近日,受台风“艾云尼”影响,遂川县多个乡镇连日暴雨,河水漫堤,大汾镇西溪乡也是重灾区之一。为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汾派出所紧急动员,主动出击,积极开展现场抢险、群众疏散、隐患排查和安全维稳等各项救灾工作。

6月7日晚,大汾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大汾圩镇一排房子后山体出现滑坡,随时可能出现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的情况。正在河堤旁巡查的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抵达现场后随即开展群众疏散工作,将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全部疏散,同时与镇、居委会干部一起将道路全部封锁,防止人员通过。

正在此时,大汾派出所又接到群众求助报警称:有一辆小面包车被堵在去往螺汾村的路的塌方处,进退两难,而且此处还有进一步发生塌方的可能,情况十分危急。所长康飞及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抵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车前后被山体滑坡堵在中间,随时可能有危险,司机因受到惊吓,在车上不知所措。民警一边安抚司机让其下车先到安全的地方,随即联系挖机清开路障,历时半个小时,险情排除。

6月8日,在防汛救灾工作更加严峻的情况下,民警一刻也不懈怠,大汾派出所全体民警在所备勤,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并对辖区内道路沿线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隐患来回巡查,

巡查中发现辖区螺汾村一房屋后山的石块一直往下落,民警立即将群众转移,并帮助其将家里贵重电器搬离。

此次防汛救灾工作中,大汾派出所民警齐心协力,多策并举,拿出“洪水不退、警力不撤”的决心和勇气,上下一心,顽强拼搏,得到了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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